我出钱买的房子,房主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我想知道怎么才能证明我才是出资人,房子以后要怎样才能归我所有?

我准备出钱买一套房子,可是由于一些原因,户主非要是我的父亲的名字!我想知道可不可以在户主栏后加上我的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其他子女是否也有继承权?希望懂的这方面知识的好心人,指引一下我!~~~`

买房契约上可以有多人名字,但主房产证上只能有一个人的名字,其余名字是分别放在房产共有权证上,且可以约定各人所占房产的比例。如果户主是自己父亲,那么父亲去世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母亲和其他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让自己父亲立遗嘱,房子只归当事人所有。
法律分析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当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当事人持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就能够证明自己是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的物权的权利人。不动产权属证书尽管具有证明作用,但其证明力源于不动产登记簿的登记,而不是证书本身就是物权登记。因此,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是:完成不动产物权公示的是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和内容以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为根据;不动产权属证书只是不动产登记簿所记载的内容的外在表现形式。简言之,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权属的母本,不动产权属证书是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登记内容的证明书。故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如果出现记载不一致的情况,除有证据证明并且经过法定程序认定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物权的归属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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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3-16
买房契约上可以有多人名字,但主房产证上(大证)只可有一个人名字,其他人名字是分别放在房产共有权证上(小本的证),且可以约定各人所占房产的比例.

如果户主是你父亲,那么你父亲去世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你母亲和其他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可以让你父亲李遗嘱,房子只归你所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3-16
签订购房合同时就用二人的名字,购房发票也是二人的名字,房产证上就是二人的名字了。
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就没有其他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