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86年被政府聘任至今从事学前教育幼教20年,任职期间,按教育部要求我们进修培训已取得幼师合格证,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这么多年,现被政府无理由辞退。国家现在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请问教育部对我们这样的老教师出台了什么样的国家政策让我们维持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