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清祥是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省委组织部是省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要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组织、干部工作的指示精神及校党委的工作要点,制定组织、干部工作年度计划与学期工作安排。定期不定期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当好党委的参谋。
还要全面把握党的有关组织、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及主持本部日常工作和其它活动。制定中青年干部选拔、培养规划,落实校、系、处的后备干部名单。抓好对中青年干部的考察、选拔、培养工作。
省委组织部是省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组织、干部工作的指示精神及校党委的工作要点,制定组织、干部工作年度计划与学期工作安排。定期不定期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当好党委的参谋。
二、全面把握党的有关组织、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及主持本部日常工作和其它活动。
三、制定中青年干部选拔、培养规划,落实校、系、处的后备干部名单。抓好对中青年干部的考察、选拔、培养工作。
四、指导各支部搞好组织建设。负责审批党员培养发展计划。制定“创先争优”计划,经常了解开展活动情况,适时进行检查指导工作。
五、 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校处科级干部和党员的思想状况及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做好协调和化解工作,及时向党委提出解决意见。协助校领导做好任免干部的宣布和谈话工作。
六、 责向党委提出对存在问题的班子和干部进行整顿和处理(谈话诫勉、降职、免职、交流)的意见。
七、负责组织对中层班子和处科级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工作。
八、负责召集党员大会和党支部书记全会例会。
九、负责党建工作的规划、计划及组织实施。
十、负责向党支部传达党委的意见、指示。
十一、负责有关组织、干部的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十二、负责检查、督办党委安排的由多个部门共同进行的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上级安排的有关党务方面的各项工作。
十四、负责向上级汇报党建及组织干部工作。
十五、负责搞好业余党校工作。
十六、做好党的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落实工作。
十七、会同纪委抓好党风党纪工作及处级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十八、会同宣传部抓好党委中心组的学习。
十九、抓好组织部自身建设,认真学习、转变观念,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十、开展与兄弟组织部门的业务交流。
二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省管干部及后备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负责部内计算机网络管理;指导部内和市、县(市、区)组织部门办公自动化的开发及应用工作;管理省管干部档案,宏观指导组织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干部统计工作、党内统计工作,并进行宏观指导。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纪检、思想政治、人事、培训、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关处(室、中心)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承担机关退(离)休人员的服务工作;办理本部人员出国(境)的政审和护照签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省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