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任齐州知州,他的管理以根治邪恶、迅速严厉地打击盗贼作为根本。原文出自于元代脱脱和阿鲁图编撰的《曾巩传》。
原文:
知齐州,其治以疾奸急盗为本。曲堤周氏子高横纵,贼良民,力能动权豪,州县吏莫敢诘,巩取置于法。章丘民聚党村落间,号“霸王社”,椎剽夺囚,无不如志。
白话译文:
任齐州知州,他(曾巩)的管理以根治邪恶、迅速严厉地打击盗贼作为根本。曲堤有个姓周的人家的儿子周高横行骄纵,残害良民,他的能力能够影响当地的权贵和豪绅,州县的官吏都没有人敢去追究。
曾巩逮捕了他,处以刑罚。章邱有百姓在乡村里聚众结伙,号称“霸王社”,杀人劫财,劫夺囚徒,没有一件不能如愿的。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北宋熙宁五年(1072年)后,曾巩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浙江省宁波市)、亳州等知州。
做官期间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他根据王安石的新法宗旨,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实施。致力于平反冤狱、维护治安、打击豪强、救灾防疫、疏河架桥、设置驿馆、修缮城池、兴办学校、削减公文、整顿吏治、废除苛捐杂税,深受群众拥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