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餐饮许可证怎么办?

如题所述

1、申请 : 申请人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食药监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并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3、审查: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

4、决定:现场审查符合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符合标准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许可证颁发: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定时限内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

1、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餐饮服务许可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9-30
餐饮许可证改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了,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第九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经营项目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9-29
个体工商户在餐饮所在地工商所直接可以办理。
第3个回答  2020-12-25

食品许可证办理

第4个回答  2018-12-20

实地办理食品经营确实是一件烦人的事情。

整理了一些官方的必备资料:申请表,地址证明,油水分离器,食品安全负责人,营业执照,环评,规章制度。

较枯燥,实操中会微略的变化,基本上是如下的。

流程及设施布局要求: 1、应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全部使用半成品的可不设置)、切配烹饪、主食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在室内。食品处理区内不得设置厕所、浴室等生活场所及设施。

2、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3、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比需≥1:3,全部使用半成品加工、单纯经营火锅或烧烤,食品处理区面积可适当减少。其中冷食制作专间累计面积需≥食品处理区面积10%。

4、冷食类食品制售(仅生食果蔬制售除外)、冷加工糕点制售(不含即食生食品的寿司除外)、生食类食品制售应分别设置相应的操作专间。

冷食制作专间累计面积≥5平方米(不包括二次更衣间面积),专间内设有独立温控的空调设施、温度显示装置、紫外线灯(安装高度距离地面2米以内)、流动水源(加装净水设施)、工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冷藏设施、脚踏式垃圾桶等设施。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设有可开闭式的食品传递窗,其他窗封闭,墙裙铺设到顶。专间门加装自动闭合装置,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二次更衣)。

如涉及冷加工糕点制作,专间面积≥5平方米。

5、生食果蔬制售、不含即食生食品的寿司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应分别设置相应的操作专间或者专用操作场所。

专用操作场所需设置在清洁操作区内,不得设置在粗加工、切配、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一般操作区内。专用操作场所应有醒目标示,与其他场所明显区分,无明沟,地漏带水封。场所内需设置工具清洗消毒设施,所使用的设备、工具、容器需专用,存放区域有明显标识。需要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应加装净水设施。

6、食品处理区地面需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并设置排水系统。墙壁需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制成1.5米以上的墙裙。烹调场所天花板离地面的距离需大于2.5米,天花板应当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的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屋顶若为不平整结构或有管道通过,需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

7、餐用具消毒需设置具有消毒功能的洗碗机操作,其规格应能满足使用需要。洗碗间需至少设置2个专用水池(水池尺寸应当≥60*60厘米),并加装油水分离设施。已清洗消毒的餐用具需设置足够数量的密闭式保洁设施存放。

8、粗加工操作场所需分别设蔬菜清洗池、肉类清洗池及水产品清洗池。水池尺寸应当≥60*60厘米,水池数量与加工食品数量相适应。各类水池需有明显标识表明其用途。需设置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用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

9、厨房内设置洗手、消毒、干手设施和用品,洗手水池位置设置在方便员工洗手区域(推荐加装热水器)。

10、按照明厨亮灶的要求,应当采用电子显示屏、透明玻璃墙、隔断矮墙等方式中的一种或数种,公开烹饪、专间、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过程,重点展示洗碗机、清洗消毒水池等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