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公司需要通知被收购公司么?

如题所述

当然要通知啊,不然你怎么收购,多少钱,人家是否愿意,多少股权等等一系列问题,不是拿钱就可以的。有的收购还要工商局批准。【轻企业搜索】了解更多企业相关信息。

追问

网上视频里说如果股份占据百分之30以上可以强行收购公司的。

追答

一种股权达到一定比例,一般来说是最大的一个,同时有其他人支持,控股权利在50%以上就有绝对的控股权利,如果想买,就算其他人不卖,也不会有太大的利益。

另一种强制要约收购(不是强制收购)

应该是指《证券法》下第八十八条规定的强制要约收购。

“第八十八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强制要约收购是指当一持股者持股比例达到法定数额时,强制其向目标公司同类股票的全体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的制度。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81条规定,发出收购要约进行要约收购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股达到30% ;二是投资者选择继续收购,也就是说强制要约收购的强制性是建立在收购人选择继续收购的基础上的。

据此,收购人在没有取得30% 的股票之前没有义务进行强制要约收购,收购人在取得30%的股票时如果不想继续收购股票也没有义务强制要约收购。也就是说强制要约收购的强制性不是很强。这就反映出了让市场调节经济,政府远离市场的思想。强制要约收购通过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每一个股东有机会卖出或按比例卖出自己的股票,获得因为收购人的收购行为而给公司带来的价值增量,以免该增量为少数人所占有。强制要约收购的这两个前提,还意味着在证券交易所外,无论通过任何方式获得多少比例的股份,都没有强制要约收购义务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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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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