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是一家房建2级企业,现在想通过全资控股的形式,合并一家房建1级企业,进行资质平移,按照[2014]79号文的要求,想按照“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即由于经营结构调整,在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或各全资子公司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在资质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企业申请资质全部或部分转移的”这种方式进行申报操作,是否可行?还是按照“企业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另一个企业,被吸收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企业申请被吸收企业资质的”这种方式操作合适?这2种方式会涉及到什么细节问题?应该注意什么?
资产重组的方式,吸收合并。
一、资产重组的方式
根据资质管理规定,想要成功实现两个企业之间资质平移,一般都是走全资子公司的形式,进行资质吸收、合并。也就是说子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控股情况,全资子公司走资产重组的方式,非全资子公司的事先进行股权方面的变更、交易,目的是确认企业资产、人员、业绩等划入总公司,接下来便开始进行资质平移。资产重组进行资质平移涉及的细节问题很多,这里不一一说明了,如果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流程,可以在线咨询。
二、吸收合并
1、企业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另一个企业,被吸收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企业申请被吸收企业资质的;
2、企业新设合并,即有资质的几家企业,合并重组为一个新企业,原有企业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并提出资质证书注销申请,新企业申请承继原有企业资质的;
3、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被吸收企业或原企业短期内无法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在提出资质注销申请后,合并后企业可取得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的,可按规定换发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逾期未提出申请的,其资质证书作废,企业相关资质按有关规定重新核定。
企业资质跨省平移操作流程横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