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百姓有哪些期待

如题所述

十八届四中全会刚刚闭幕。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十余年之后,本次会议绘制出新路线图,为“法治中国”作顶层设计。

  对老百姓来说,依法治国不是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期待。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 四中全会法治体系的提出很有新意。“过去我们都说法律体系,法治体系和法律体系最大的差别,就是法治体系是一个立体的、动态的、有机完整的体系,而法律体系是静态的制度体系,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都纳入其中,体现了法治的整体要求。”

  人们希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依法行政的更多重要环节和领域能取得进一步突破,政府部门想问题、做决策以法律为准绳,真正让改革红利惠及普通百姓。

  背景 良法善治,法律成为权利的保障

  曾几何时,“中国人不信法”,是一些人对国情的“独到解释”。但经过数十年的法律教育和宣传,如今法律已成为社会公众维护自己权益的最有力武器——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08年至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50773件,比前5年上升174%。

  不过,法治之路依然漫长。来自中央政法委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各地政法机关登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上升38.5%。这也说明“信访不信法”还有市场。

  现实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屡禁不止。

  在执法层面,许多法律法规规定了禁止做什么,但没有详细规定具体的惩罚措施,法律的实用化程度和违法成本过低将法律法规的有效性降低了一半。比如,我们有《食品安全法》,但毒胶囊、地沟油问题依然严重;我们有《物权法》,但野蛮拆迁依然频发;我们有《环保法》,但一些污染企业仍在肆无忌惮地排污……

  如今,司法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司法地方化、司法行政化如何得到有效破除,如何破除“信访不信法”痼疾,让民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系列改革难题期待更为具体的制度规划。

  评论 依法治“官”,规划反腐“治本”之道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依法治国,人们不会只看制定了多少法律,更看你落实了多少。如果法律只是挂在嘴上、写在纸上,不落实到行动中,那就谈不上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十八大以来,反腐风暴强劲。出台“八项规定”、加强中央巡视、严打贪官外逃……从严治党的举措深获民众支持与赞许。但腐败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种种迹象表明,在反腐高压态势下,部分官员仍存侥幸心理,从“明腐”转为“暗腐”。

  从查处的情况来看,腐败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并且遍及到社会各个角落,只要权力集中的地方,就容易形成腐败滋生的土壤。当前的反腐工作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并未彻底铲除腐败的土壤。从各国经验来看,反腐必然要经历一个从治标到治本的过程。我国也同样应该会经历一个如此的过程。
而当前的反腐风暴已为“治本”拓展了可能的空间。在强力
“打虎”“拍蝇”让官员“不敢腐”的同时,一系列“不能腐”的治本之策也在推进。如何通过更为完备的制度构筑权力之“笼”,如何通过更为有效的监督体系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规划反腐“治本”之道,成为民众对于这次会议的一大期待。

  据媒体报道,中央纪委正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制定有关党内法规,实现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弥补对中央一级党政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缺位”。这是我国纪检体制改革全面发力的重要信号之一。为实现随着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陆续出台,反腐败体制机制将日臻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会迎来质的提升。

  而人们则期待更多配套制度和改革,比如预算制度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将从根本上依法治“官”,减少腐败。

  声音 依法行政为权力套上“紧箍”

  行政权力进入法治轨道是改革面临的一个难题,也是老百姓对依法治国最大的期待。法治,重在对公权力的治理,为权力套上“紧箍”。

  没有界限,权力就会无休止扩张。行政审批就是一个例证。以前,人们常抱怨“公章旅行”现象,一个审批单往往要盖上几十个公章。新一届政府大刀阔斧简政放权,一年多来已下放6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不过,政府在一些领域仍然管得过多、过细、过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迷恋“权力至上”;“拍脑袋就干,掐腰子就上”以及“大包大揽”依然是惯用的决策方式。

  在城建、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一些执法人员,一方面对守法者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另一方面又成为违法违规者收买的对象。近一年来,深圳市已连续有三个执法队队长因在查处违法建筑中涉嫌受贿而“落马”,涉案金额有的高达上百万元。

  专家认为,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不仅要明确执法标准,合理规定执法人员的责任等,从长远看,还是要完善权力监督机制,使行政执法权得到有效约束。

  由于行政权力过大,常常出现同案不同罚、同事不同办、滥用自由裁量权等现象,不但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腐败诱因。在各类腐败案件中,“一把手”腐败案件占到了70%以上,从披露的案情看,绝大多数都是“权力型腐败”。

  “对于私权利,是法无禁止即可行;对于公权力,则是法无授权即禁止。”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今后必须最大限度减少权力的自由裁量,依法治权、束权。

  建设法治市场经济,就要用法治划清政府与市场的作用边界,形成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法治规范;建设市场决定下的有为、有效、有力、有责的法治政府,实现政府职能法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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