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非机动车借道走到机动车道上时发生事故,责任如何认定?有什么法律依据?急,请知者速回!谢谢了!
具体情况是这样:电动车碰在我家用汔车上时摔倒了,他摔倒时又碰伤了路边步行的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当时没事,离开了现场,我们报警。)报警后交警到场后说事情不大,协商解决。骑电动车的人我当时带他去拍了片,说没事。就赔了点钱解决了。可是,第二天,那个女人又找到了我,说右膝盖韧带断裂。十天后,到交警报案了。现在,我不知道对这个女人,我应付什么责任?电动车人对其付什么责任?现在步行的女人已报案,报的是我而没有找到电动车。(电动车人我现在还能联系上)。我急需知道这个问题,请高手指点我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