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哪里有此规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非机动车借道走到机动车道上时发生事故,责任如何认定?有什么法律依据?急,请知者速回!谢谢了!
具体情况是这样:电动车碰在我家用汔车上时摔倒了,他摔倒时又碰伤了路边步行的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当时没事,离开了现场,我们报警。)报警后交警到场后说事情不大,协商解决。骑电动车的人我当时带他去拍了片,说没事。就赔了点钱解决了。可是,第二天,那个女人又找到了我,说右膝盖韧带断裂。十天后,到交警报案了。现在,我不知道对这个女人,我应付什么责任?电动车人对其付什么责任?现在步行的女人已报案,报的是我而没有找到电动车。(电动车人我现在还能联系上)。我急需知道这个问题,请高手指点我该怎么做?

根据法律,如果他受伤你就要带他去看医生! 这个是保护弱者的 毕竟机动车一方是强者 非机动车是弱者! 没有什么责任 就算他把你车撞坏了 你也不可能找他赔!
我是开出租车的!~ 我也知道那些非机动车在马路上横冲直撞 无视法律!
我开车时 有人突然从马路对面蹿出来 头也不回!看都不看 好像他是大爷似的!我也讨厌那些无视交通的非机动车!~ 但是中国国情如此!
你说的那个10% 是撞死人的 在路上撞死人 司机无责任 应该无条件赔偿10% 高速公路是5%
谢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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