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谦的【石灰吟】的解释。

除了解释,还一定要有作者介绍!

[简析] 这是一首托物言志诗。作者以石灰作比喻,抒发自己坚强不屈,洁身自好的品质和不同流合污与恶势力斗争到底的思想感情 [古诗今译] 经过千万次锤打出深山,熊熊烈火焚烧也视平常事一样。即使粉身碎骨又何所畏惧,只为把一片青白(就像石头的颜色那样青白分明,现在多用“清白”)长留人间。 作为咏物诗,若只是事物的机械实录而不寄寓作者的深意,那就没有多大价值。这首诗的价值就在于处处以石灰自喻,咏石灰即是咏自己磊落的襟怀和崇高的人格。 首句“千锤万凿出深山”是形容开采石灰石很不容易。次句“烈火焚烧若等闲”。“烈火焚烧”,当然是指烧炼石灰石。加“若等闲”三字,又使人感到不仅是在写烧炼石灰石,它似乎还象征着志士仁人无论面临着怎样严峻的考验,都从容不迫,视若等闲。第三句“粉骨碎身全不怕”。“粉骨碎身”极形象地写出将石灰石烧成石灰粉,而“全不怕”三字又使我们联想到其中可能寓有不怕牺牲的精神。至于最后一句“要留青白在人间”更是作者在直抒情怀,立志要做纯洁清白的人。此句中的青白是拿石头的颜色作比,也就是现在的“清白”的意思 。 于谦为官廉洁正直,曾平反冤狱,救灾赈荒,深受百姓爱戴。明英宗时,瓦剌入侵,英宗被俘。于谦议立景帝,亲自率兵固守北京,击退瓦剌,使人民免遭蒙古贵族再次野蛮统治。但英宗复辟后却以“谋逆罪”诬杀了这位民族英雄。这首《石灰吟》可以说是于谦生平和人格的真实写照。 上面诗句和于谦故居的石碑对照过,请仔细看看上面贴的于谦故居的石碑!不会错的!是“”!是“要留青白在人间”!希望不要再有人来改成错的了,谢谢合作! 于谦 (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汉族。字廷益,浙江钱塘人,明朝名臣,民族英雄。七岁的时候,有个和尚惊奇于他的相貌,说:“这是将来救世的宰相呀。”永乐十九年,于谦考中了进士。 宣德初年,任命于谦为御史。奏对的时候,他声音洪亮,语言流畅,使皇帝很用心听。顾佐任都御使,对下属很严厉,只有对于谦客气,认为他的才能胜过自己。护从皇帝驻扎在乐安时,高煦出来投降,皇帝让于谦口头数说他的罪行。于谦义正词严,声色俱厉。高煦伏在地上战保,自称罪该万死。皇帝很高兴。班师回朝北京,给于谦赏赐和各大臣一样。 于谦外出巡按江西,昭雪了被冤枉的几百个囚犯。他上疏奏报陕西各处官校骚扰百姓,诏令派御史逮捕他们。皇帝知道于谦可以承担重任,当时刚要增设各部右侍郎为直接派驻省的巡抚,于是亲手写了于谦的名字交给吏部,越级提升为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于谦到任后,轻装骑马走遍了所管辖的地区,访问父老,考察当时各项应该兴办或者革新的事,并立即上疏提出。一年上疏几次,稍有水旱灾害,马上上报。 正统年间,宦官王振专权,作威作福,肆无忌惮地招权纳贿。百官大臣争相献金求媚。每逢朝会期间,进见王振者,必须献纳白银百两;若能献白银千两,始得款待酒食,醉饱而归。而于谦每次进京奏事,从不带任何礼品。有人劝他说:"您不肯送金银财宝,难道不能带点土产去?"于谦潇洒一笑,甩了甩他的两只袖子,说:"只有清风。"还特意写诗《入京》以明志: 手帕蘑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 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两袖清风"的成语就是这样来的。闾阎就是里巷的意思,此句的意思是免得被人说长道短。此诗写成后远近传诵,为一时佳话。于谦如此不阿,自然引起了宦官王振的极度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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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6

通过知诗人、解诗题、明诗意、悟诗情的四步法,让大家有条理地快速读懂《石灰吟》,明白于谦的痛苦与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