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教育局处理。
到接收学校及当地教育局签名并盖公章。写上同意转入。然后再到转出学校签名并盖公章。写上同意转出。再回接收学校办理转学就可以了。表格是一式四份的。转出学校,转入学校教育局各一份,学生本人一份。
现在学生的学籍只有一个学号,全国统一的,转学手续办齐了,就可以在电脑上将学籍转移到接收学校。但要转出学校签同意转出的证明书。
办理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