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没有禁止小区养狗的条例

如题所述

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小区养狗的相关条例,有规定饲养动物的一些责任承担及侵权处罚等。
《家犬管理条例》
第二条
县级以上城市及近郊区、新兴工业区禁止养犬。生产(包括牧犬)、科研用犬、警犬必须实施检疫免疫。发现可疑病犬,要立即捕杀,以保证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八条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一般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侵权责任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的致害责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动物的致害责任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过错导致的动物致害责任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十四条 动物饲养人的行为规范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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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不提倡养狗。
  小区养犬管理规定
  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业主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小区环境和公共秩序
  一、小区不提倡养犬。
  二、根据《养犬管理条例》个人饲养的犬只应当在养犬人的住所内饲养,并且需办理养犬登记证,请养犬人自觉遵守。
  三、办理养犬登记证相关手续,新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养犬,要携犬并持动物健康免疫证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养犬登记证。
  四、犬类动物,每年由养犬人领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进行免疫注射和检疫,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并将有关证明文件交物业管理处查验后,复印备案。未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的不准饲养。
  五、小区主要道路、儿童游乐园等业主活动场所30米范围内,以及在重大节假日或者小区举办重大活动期间禁止遛犬。遛犬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六、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和经常吠叫的犬,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不得养犬。
  七、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垃圾袋,随时将犬的便便收装,带回自家卫生间处理。违者经查证后,由物业公司按每次十元收取清理费。 八、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九、对伤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人应当及时送交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承担被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及其它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它损失。
  十一、犬在小区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应由养犬人自行负责。
  十二、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发生纠纷的,养犬人应主动采取息事宁人的姿态,约束或处理自家犬,平息纠纷。
  十三、养犬人自觉接受物业管理处和业主的监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4-04

法律没有存在法律禁止小区养狗。

小区养犬管理规定:

    小区不提倡养犬。

2.根据《养犬管理条例》个人饲养的犬只应当在养犬人的住所内饲养,并且需办理养犬登记证,请养犬人自觉遵守。

3.办理养犬登记证相关手续,新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养犬,要携犬并持动物健康免疫证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养犬登记证。

4.犬类动物,每年由养犬人领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进行免疫注射和检疫,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并将有关证明文件交物业管理处查验后,复印备案。未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的不准饲养。

5.小区主要道路、儿童游乐园等业主活动场所30米范围内,以及在重大节假日或者小区举办重大活动期间禁止遛犬。遛犬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6.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和经常吠叫的犬,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不得养犬。

7.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垃圾袋,随时将犬的便便收装,带回自家卫生间处理。违者经查证后,由物业公司按每次十元收取清理费。 

8.对伤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人应当及时送交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9.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承担被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及其它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它损失。

10.犬在小区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应由养犬人自行负责。

11.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发生纠纷的,养犬人应主动采取息事宁人的姿态,约束或处理自家犬,平息纠纷。

12.养犬人自觉接受物业管理处和业主的监督。

13.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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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5-28
我国应该向国外学习先进经验,强烈支持完善法律支持养狗!
(不爱狗人事不要骂我,只是专业交流)
孩子上了大学,突然接受不了孤单,我和媳妇也养了一条小型狗,狗狗是我精神生活的一部分!狗狗就是我家人。我觉得全国轻微精神类疾病的人不在少数,狗狗很好缓解作用。
但我也要实话实说:“狗狗只是我和媳妇的朋友,陌生人狗狗是不认的”;所谓“狗狗是人类的朋友这句话是糊弄人的。狼如果从小能把狗狗养大,狗狗和狼相处的肯定比和人相处的更好”。那狗狗和人类好,狗狗和狼好,按道理人和狼也是好朋友?“狗狗不咬人”这句话也是瞎说的,哪个养了几年狗的,没被狗狗轻微划伤过!都是在玩的时候轻微划过,没划伤过只能说明你不爱和狗狗玩!要客观说问题。
但是,有很多养狗人的不文明行为,我是看不惯:城区公共场合、电梯不牵狗绳的、拉了粑粑不管的、纵容狗狗对着别人叫的....生气的时候就安慰自己说:我们国家大部分人已经解决温饱问题,追求美好精神生活的愿望很迫切,只是没有接受过良好素质教育的人数太多,难免有些不文明行为。发展中的问题,过上几十年就好了。
楼上楼下、低头不见抬头见、远亲不如近邻、老了有个急事,周围人都没看见...不好!小时候,一个村子,几十代人都做邻居,基本一家人,即时有个矛盾,还都是乡党;现在小区里,确实有点心寒,没有社区基层文化,没有社区道德,没有社区认同感,十几年建立不起感情,邻里形同陌路,各扫门前雪、总感觉哪里不对,也说不上来,都这情况咧,咱们养狗的就不要雪上加霜了,文明自律很关键。
我发现这个发展中的问题后,在网上、图书馆经过近5年研究了国外和国内养狗的基本情况,觉得我们国家和国外在这个行业有巨大差距,国外基本不存在养狗居民和非养狗居民的矛盾。
简单结论:
1、国外养狗的法律法规太完善了,就不存在各种矛盾。
其实,我国的非城镇居民小区养狗行业也不存在这样的矛盾。例如:特种、导盲、表演、专业养殖等等行业,这些行业为啥不存在这种矛盾,因为(1)养狗人专业;(2)管理部门专业;(3)能有效执法;(4)违法成本高等等。举个例子,这些专业部门,对养狗人有专业培训、认证,对狗狗也是从小培训,这才叫专业。
国外的养狗人需经专业的培训,对狗狗从小也进行专业培训,就像上幼儿园一样。
2、国外养狗人整体素质太高;
3、国外养狗人专业;
4、国外违法成太高。例如,加拿大,狗如果咬了人,基本得一辈子赔钱。
5、国外执法严。像狗吵到小区居民休息,警察直接解决问题;不会像国内一样,没办法解决问题。
6、外国养狗整个产业链特别发达,养狗产生的GPD非常高;
7、国外非养狗人和养狗人已经有共识。
我国家要参考国外,要从精神生活、法律、防疫、经济产业等等各个方面,细致考虑,完善立法,针对主要矛盾,城镇居民小区养狗行业提出以下建议:
1、毕竟在小区内生活,城市要有资质的第三方培训机构对养狗人做专业培训,对狗狗做专业培训;对人做专业等级认证,对狗狗做专业等级认证。狗狗品性不同,形成专业对口的配对。专业不对口,其实很多行为是在虐待狗狗。(产业1)
2、对无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人,应该由直属亲属担保。例如,一个老人80岁没一点经济基础,狗狗真的出了民事或刑事案件,注定会成为悲剧,受害者得不到赔偿,说不定又把老人吓出大问题,双方都成为受害者。
3、不同年龄段,可养犬种形成差别。例如,80岁老人,养了大型犬,突发意外时,把老人拉倒了,老人可能严重骨折,甚至出现生命危险。
4、遛狗时的违法行为,被摄像头拍摄到后,应该扣分,就像开车的违章一样,在年检时统一交罚款。形成有效执法,威慑这些害群之马。主管部门不应局限在公安,应该包括交警、城管、农业、第三方平台等。谁拍到,就算谁的业绩。(产业2)
5、加拿大狗狗咬了人,就要人赔一辈子,我认为不可取。应该像其它有些国家,给狗狗强制买保险,投保100万起,就像车险。不能让受害者、养狗者都成为悲剧人物。(产业3)
6、支持小区家里养狗,但是,狗狗确实产生垃圾、粪便,使用电梯,使用小区道路等等。小区物业应当每月每个适当收取一定宠物管理费用。(我没有认为这些人装富人、没有歧视、鄙视、看不起某些不文明养狗人的意思,我个人认为不能太自私,要客观讲问)(产业4)
7、也不能一辈子都要拉着狗狗遛狗,市郊区建立专门的狗狗专业活动主题公园,可以不牵绳子遛狗,让狗狗放飞自我;便于专业养狗人事交流。非专业人事,没有专业养狗证的人事禁止进入,防止发生意外。(产业5)
8、鼓励养狗者到乡村田园,租或买大院子,和狗狗共度周末,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简单,就禁止城镇很多地方遛狗就行。(产业6)
9、发现狗狗主人虐待狗狗的行为,应该重罚,并记录进征信系统。说明这人是个伪爱狗者,表里不一,不可信度高。
第4个回答  2018-08-04
强烈呼吁城市小区不要养狗!强烈呼吁立法禁止城市小区养狗!
近来,养狗的话题活跃于各大媒体,不断撞入我的视野。本月初,我在小区也看到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一边绝望而凄厉地哭叫着,一边极端恐惧地拼命逃跑,而后面一条狗在追着她。我挥舞双手大声喝住了狗狗,但小女孩的神情却依然恐惧未减,哭着跑着回了家。看来可怜的她这段时间都可能要被噩梦缠绕了。这样的事情,我是第二次遇到了。 在很多文章里,甚至是某些社会学者的文章里,貌似为了平衡公正,在呼吁公众注意养狗的诸多弊端之余,总是提到“养狗也是博爱的表现”。但是,正是这种“博爱”说法助长了养狗风气,甚至使得养狗人士大胆到敢于对制止疯狗害人的警察聚众攻击的地步。实际上,大家应该理直气壮地呼吁“一切有爱心的人们,请不要在城市小区养狗!”养狗明明给小区环境的卫生,邻居的休息,邻居尤其是小孩的安全,防止像非典一类的传染病的传播,以及人们的生命健康免于疯狗威胁,等等,都产生不小的危害,事实上绝不是博爱的行为!清楚然而罔顾这么多危害,那就是严重没有爱心的表现! 我还曾经看到某些人,牵着大狗招摇过市,看到路人畏惧而躲避的时候,狗主人露出的居然是洋洋得意,人仗狗势的神态!事实上,某些人养狗的目的本就在于此。其心正位于爱心的对立面! 小孩有爱心,我们要珍视培养这种爱心,可以引领他们关心善待家人,关心善待周围的人们,可以带他们去做公益活动,去和贫困儿童贫困老人结对帮扶,为什么一定要养狗呢!对人充满爱心的情怀,与人和谐相处的能力,比爱狗狗重要多了,必要多了!千万要避免小孩将来变成跟某些人一样,与人沟通与人相处很困难,而只能与狗相处了!
一切有爱心的人们,请不要在城市小区养狗!如果你在城市小区养狗,那你太缺乏爱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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