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协助办理完工作居住证,有违约金一年一万,个人提出离职是否需要赔偿?

今年3月公司协助解决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关于违约金的规定,还让个人签字。
违约金金额一年一万,三年共计三万,当时为了办理居住证,签字了。
现在想离职,是否需要赔偿?
我查了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除了培训以及竞业限制,其余情形法律并不支持违约金。
是不是意味着不需要赔偿?

另外,年终奖是不是也应该按比例发放?

还是要陪违约金的。按你在职时间的比例进行赔付。
与办户口的情况类似。

本年度的年终奖就没有了。要不就拿到年终奖再走。又是半年。追问

新的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其所谓的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是两个例外情形:一是在公司支付培训费用并约定了服务期限后,员工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主动离职,应当赔偿违约金;二是,在违反竞业限制责任时,员工也应该承担违约金责任。

另外,年终奖属于工资总额,是不是就应该按照比例发放?

追答

这个东西就看企业了,不能死扣教条。都离职了,不用想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9-17
公司提出的第3点如果是在你没离职的情况下,你是有责任去帮助交接你工作的新同事的,但是你离职后,这个就完全不在你的工作范围内了另外,虽然有很多保密协议什么的规定,但是基本上都是纸上谈兵之类的协议,如果违反协议的,基本上他也不能拿你怎么样,最多只能道德上谴责你一下,没什么法律效应的举个现实的例子吧,我们公司以前有个财务被辞退后,报复性的去税务局举报公司老板偷税漏税,其实这个财务也没有证据,因为离职的时候已经把手头的证据全交给老板了,但是税务局还是查了老板的帐,发现了问题,还罚了几万块钱,明知道是他举报的(电话证实了),老板还特地咨询过律师了6284都没用.所以,保密协议和保密费应该是划上等号的,老板要你保密什么内容,他给足钱就行28大家舒服,对吧,他自己没做到位,就别怪别人不仗义了.不过呢,举报的人自己也要想清楚,你在这个行业混,就要守这个行业的规矩,虽然你不用付什么法律责任,但是老板们都有他们的圈子,你一旦混臭了,你就会被这个行业所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