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中石化加油卡用了4000多算犯法应当返还失主加油卡及用了的金额。加油卡的价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且经受害人催要后,拾到人拒不归还,则构成侵占罪。受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状,要求人民法院判决返还被侵占的财物,同时追究侵权人的侵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扩展资料:
案例:
淮安盱眙:"捡到"加油卡 两人疯狂盗刷终被抓
24日上午8点,王先生开车到盱眙县工业园区加油站加油。因疏忽大意,他将加油卡遗落在了加油机上。发现加油卡丢失后,他立即返回寻找,可加油卡已经不见踪影,王先生当即报了警。
盱眙县新城派出所接到报警后,通过调取加油站的监控录像,锁定了两名犯罪嫌疑人及相关车辆。经调查,民警很快找到了两名犯罪嫌疑人。
原来,当日上午9点左右,刘某与田某开车到加油站加油时,发现加油机上插着一张卡,当即将其取走。之后,两人开着多名亲戚、朋友的车,在几个不同的加油站加油,将卡上近3000元盗刷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田某已被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民法通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物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