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一个电子厂做临时工,进入的时候是一个临时工工头带进去的,他们说七天的试用期不满意可以辞工,然后

我进一个电子厂做临时工,进入的时候是一个临时工工头带进去的,他们说七天的试用期不满意可以辞工,然后我做了十二天我辞工了,然后我去找带我进来的那个临时工头拿工资,他说他结不了,他要我去找厂里的老板拿还说要等到月底,你们说我能拿到工资吗?如果拿不到该怎么解决呢?求帮助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上述事实,并在30日内交接相应工作。
附《劳动合同法》条文: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拿80%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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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29
看你在哪里做事,有些地方你打劳动局电话都没用追问

我在惠州

追答

工资是找老板要的,一般都是月底,就看你当时怎么谈的

追问

他说一个星期的试用期,做满了一个星期不想做了就可以辞工

第2个回答  2015-11-29
能,祝你好运追问

可以给个好的回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