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面包车直行与突然左转弯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对方无驾驶证,摩托车无牌无照,责任怎么样划分

如题所述

交管局就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作出规范:无人受伤或者受伤轻微、事实清楚且损失在 3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理。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程序分为以下几种:一般处理程序为《事故认定书》记录事故情况→当事人签名→分析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当场调解→《事故认定书》记录调解结果→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事故认定书》→处罚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符合《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 18条规定的处理程序为,《事故认定书》记录事故情况→当事人签名→分析确定交通事故责任→交付当事人《事故认定书》→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处罚当事人交通违法行为。对符合本市快速处置交通事故规定的 18种行为的,在填写《事故认定书》时候使用格式化文书,其他使用非格式化文书。

填写《事故认定书》内容为:一是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二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形成原因,确定当事人损害赔偿责任;三是调解结果;四是赔偿方式和期限。“调解结果”具体记录内容为:损失情况、损害赔偿项目或数额、当事人分担数额。交管局强调,如果遇到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等,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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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根据交管局规定,可以适用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快速处置 18种行为是:

追撞前车尾部;变更车道,没有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车辆先行;无信号灯控制交叉路口,没有让右方来车先行;相对方向行驶右转弯车没有让左转弯车;转弯车辆没有让直行车辆;遇停止信号时右转弯车没有让被放行车先行;不按规定会车;不按规定掉头;不按规定超车;闯单、禁行路;逆向行驶;倒车尾撞后车;溜车;不按规定开关车门。此外,如双方当事人都有下列过错时,也得承担同等责任:准备进入环行路口车辆没有让已在路口内车辆先行;遇停止信号继续行驶;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装载货物遗洒、飘散过程中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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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16
转弯车让直行车,这是有法规规定的,当然是摩托车的责任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2-16
如果你没超速没酒后,车辆合法,驾照有效,对方全责。不过,对方无保险,没有保险公司帮你修车。对方全责的话,你的保险公司就不管你的车了。呵呵
第3个回答  2011-02-16
对方负全责!
第4个回答  2011-02-16
绝不能私了 公开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