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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解释第52条的理解
担保法解释的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 请问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是什么意思?还有就是土地使用权部分具体指的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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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第1个回答 2014-06-17
两部分,土地使用权和地上作物。 两项一起抵押,生效的是作物。 就是说实现抵押权的时候,只可以用地上的庄稼,不能用耕地
第2个回答 2014-06-18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耕地属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农作物是可以抵押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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