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自由先于平等?(2)

如题所述

人类仍有梦想,那些乌托邦式的建设不可以全然否定。当有些学者将欧盟描绘成“最后的乌托邦”时,我更倾向于认为这是一种全新的乌托邦,是一种告别了暴力的乌托邦。这种以民意、民权为前提的联盟,比起拿破仑跨越阿尔卑斯山式的征服,更是一场意味深长的告别。从这方面说,今日中国社会,若想拥有一个众望所归的美好前程,同样需要告别真理病与强制,走向全社会的自由交流与相互启蒙,走向以自由为始终的合作。不只是动人的口号,也不只是简单的并列,更有逻辑上的传承与递进。它是一个有序的价值链,简而言之--有自由方有平等,有平等乃有博爱。要言之,对于任何国家来说,如果民众不是普遍自由的,那么任何关乎社会平等的许诺与展望,都将是不可能的任务。试想,当一个人被另一个人绑架,两者之间就群平等的奴隶。人生而平等,多么美妙动听!然而,事情的真相是人生而不平等。且不说人的身体素质有健康有残疾,年龄各有不同,即使两个智商相同的孩子,也可能因为他们的父母智商与收入之不同而进入一种新的不平等状态。我们不必为承认人类与生俱来的这种不平等而感到羞愧,不平等是人的境遇和条件。但是,我们却可以拥有自由。人类之伟大及人类文明之意义就在于,它试图建立一个美好的制度,以此保障每个人生而自由。只有自由,才能体现人的创造,才能获得人的高贵,才能恢复人的尊严,并且最大可能使社会趋于平等。进一步说,自由是一切价值的出发点,而平等则是个人或社会不断实现的过程,其目的仍是捍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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