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车票价格很低,尤其是一些绿皮车厢,掏钱购买火车票出行的乘客对保险需求几乎为零,而在时间成本上并不敏感。
火车晚点几乎百分之百,在这样的情况下设计延误险,相当于让保险公司承担铁路运力不足的所有风险,“没有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敢承保,闹不好还会因为理赔问题引发各种乱象”。
但火车票可以随时超售,也可能不满员,也可以随时挂车厢卖票,以哪些数据为准都很难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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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火车晚点的赔偿问题,律师意见。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建伟认为,从运输合同的角度出发,乘客因列车晚点向铁路运营方索赔是合理的,但现行的法律法规对铁路运输中旅客人身伤亡及其自带行李、托运行李损失的赔偿作了规定,并未涉及列车晚点的事宜。
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叶文波表示,客观情况造成的火车延误,铁路运营部门一般没有主观故意,让运营方把所有的责任都承担过来,风险就很大。若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列车晚点的违约责任,会过分加重相关企业的经营成本和风险。
叶文波说,他从业中也遇到过旅客起诉铁路运输企业的事件,但法院并未受理。他认为,铁路部门应该对列车晚点的事件作出及时有效的回应和解释,并且完善相关的退票和改签制度。针对时间成本较高的商务旅客,铁路运输企业和保险公司可参照民用航空的经验,设置相关的迟延险种。
二、地铁延误15分钟可开“迟到证明”。
北京地铁运行间隔偏离列车运行图15分钟及以上时,可以向乘客开具“延误说明”,乘客可到北京地铁官方网站打印,或者在事发3日内向车站工作人员索要。
三、飞机延误4小时至少赔200元。
2010年中航协下发规定,飞机延误4至8小时,航空公司需向旅客提供价值30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200元。延误8小时以上则要提供价值45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