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种允许员工用少于五天工作制的天数完成其工作职责的工作时间安排都叫做压缩工作周。
一般压缩工作周为四个十小时的工作日,从管理当局的角度来看,四日工作制具有不同的短期和长期效果。
刚开始推行时,压缩工作周会取得许多有利结果,如更高的士气、更少的不满意、更低的缺勤率等。而且,压缩工作周提供了更好地利用空闲时间安排家庭生活,处理个人事务及进行娱乐活动的潜力。此外,还有诸如生产率的提高,调离人数及旷工人数的减少等优点。
扩展资料
决定工作周的时数,在各国中采用了不同的办法,有的由国家统一规定和劳资双方自由协定两种方式。如加拿大,苏联东欧和亚洲地区的一些国家都是由本国劳动法规定的。而英、美等许多国家一般则由劳资协议来确定。
我国实行的标准工作日是每日8小时,每周48小时,每周工作6天,给予一天的公休假日,多数发展中国家如埃塞俄比亚、巴林等所实行的工作周与此同。
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奥地利、丹麦等则实行40小时工作周。法国由于小工业比较多,实行45小时工作周。苏联实行41小时工作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压缩工作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