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杀岳飞——罪名莫须有。
绍兴和议之后,秦桧唆使其同党万俟卨向宋高宗呈上一道捏造岳飞抗金时拥兵不救、放弃阵地等许多“罪名”的奏折。此后秦桧再收买张俊、王贵、王俊去诬告岳飞儿子岳云曾写信给张宪,欲与之共同发动兵变。
绍兴十一年九月,张宪被捕入狱;十月岳飞、岳云两父子也被骗入狱。已经辞官在家、明哲保身的老将韩世忠忍不住,去问秦桧岳飞何罪,秦桧含糊地回答:“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气愤地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是年十二月,高宗赐死了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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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时,岳飞投军抗辽,其后因父丧而退军还乡守孝。钦宗靖康二年(1126年),金兵大举入侵,岳飞便再次投军,开展了他抗击金军的戎马生涯。
岳飞投军后,很快便因屡立军功而得到晋升。后来,岳飞建立起抗金的军队“岳家军”。
岳家军练兵认真,作战勇敢,能够以少胜多,在突然受到敌人袭击时一点也不慌乱。金兵惧怕他们说:“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在岳飞的带领下,岳家军收复了很多国土。但是,由于奸臣秦桧当道,使得岳飞的壮志难酬。后来,岳飞被解除兵权,其后更被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诬陷而死。这一代爱国名将,死时只有三十九岁。
作为爱国将领,岳飞精忠报国,其爱国精神在历史上是一道永恒的光芒,传承至今亦不褪色。岳飞的一生,是为了革命事业献出毕生精力的一生,是为了江山稳固而鞠躬尽瘁的一生,全家作战,英勇杀敌,既不为名,也不图利,既不结党,也不媚权,没有自己的任何特殊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