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经济纠纷,但是没有立案,双方自行和解,律师没有参与,还需要向律师支付一般代理费吗?

因合同经济纠纷,原告委托律师一般代理,先期给付了车旅费,但是因各种原因法院没有立案(立案前法院给予了1次立案前的调解,但是调解无效)后来立案前原被告双方自行和解(没有邀请律师参与),还需要向律师支付一般代理费(代理合同上约定原告收回金额的10%)吗?

因合同经济纠纷,原告委托律师一般代理,代理合同规定,原告要向律师支付一般代理费是原告收回金额的10%。

从本案事实,可以看到,原告与律师签订代理合同后,律师已经开始代理工作了,依据法律关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规定。原告没有邀请律师参与,自行与被告和解,也是要支持律师费的。
如果合同里有原告在人民法院立案前自行与被告和解,可以不支持律师费或者支持几层律师费的规定,原告才能依合同规定不支付或者少支付律师费。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追问

关键是律师代理立案已经差不多一月了都没有立案。当事人感觉花费时间太长,不想继续等待立案,所以与被告私下和解,然后就撤回诉状等资料,不继续打官司了。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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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19
单位达书面协议写明撤诉支付少赔偿金自撤诉
撤诉律师代理终止要求支付律师费属于自解律师未提供服务理由支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