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文言文 状语后置详解

语文文言文 状语后置详解

文言文状语后置概念

现代汉语中状语置于谓语之前,若置于谓语之后便是补语。但在文言文中,处于补语的成分往往要以状语来理解。
例如:《鸿门宴》:“将军战河北,臣战河南。”“战河南”即“战(于)河南”,应理解为“于河南战”。《促织》:“覆之以掌”即“以掌覆之”应理解为“用手掌覆盖(蟋蟀)”。
另外,还有定语置于中心词之后,修饰名词的量词放在名词之后等特殊现象,因不常用,因此按下不表。

状语后置的类型

状语后置有三种情况:

1、用介词“于”组成的介宾短语在文言文中大都处在补语的位置,译成现代汉语时,除少数仍作补语外,大多数都要移到动词前作状语。
例: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荀子《劝学》)
分析:此句中的“于蓝”介宾短语,前者应该移到“取”的前面做状语;后者“于蓝”介宾短语应该移到“青”的前面做状语,即译为“比蓝青”。

2、介词“以”组成的介宾短语,在今译时,一般都作状语。
例:具告以事。(《史记·项羽本纪》)
分析: “具告以事” ,即“以事具告” ,“以事”介宾短语做“告”的状语。

3、还有一种介词“乎”组成的介宾短语在补语位置时,在翻译时,可视情况而定其成分。
例: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韩愈《师说》)
分析:“生乎吾前”中的“乎”就是介词“于”;“乎吾前”应该移到“生”的前面做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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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03
状语后置有三种情况:
1、介词“于”组成的介宾短语,后置作状语。 例: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正常语序:青,于蓝取之,而于蓝青)
2、介词“以”组成的介宾短语,后置作状语。 例:具告以事。(正常语序:具以事告)
3、介词“乎”组成的介宾短语,后置作状语。 例: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正常语序:乎吾前生,其闻道也固乎吾先)

综上所述,介宾短语(即介词“于”“以”“乎”+宾语)一般后置作状语,即所谓的状语后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