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消防车救火被收通行费一事,收费站是咋回应的?

如题所述

收费站的回应是主动退还往返通行费,过路费。同时为了避免以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将提高收费站的收费行为的灵活性,根据情况优先保障救援力量,顺畅无阻。

在我国交通法中明确规定,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殊车辆都是有权直接使用高速公路,而不需要收费的。因为这些特种车辆大部分都为我国居民的生活和生产安全提供保障。而遇到意外事件和紧急情况的时候,特种车辆依然要被收取各种费用或者被各种关卡浪费时间。这显然是不符合我国基本法律一切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

由此可见,此地交通高速部门明显是有很大的问题的。一方面是员工的法规培训不到位,特种车辆可以直接通行,肯定应当写在他们的培训手册中。而当地的收费员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特种车辆通行事业收费的情况。一方面肯定是由于当地培训不到位。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当地收费部门采取了较为强制性的形式主义管理模式。这使得一线员工会有保证自己没有做错,就万事大吉的心理存在。我认为当地的交通管制部门要对此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必须要查漏补缺,查出问题所在。早日整改。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的里程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高速公路,村村通、县县通。极大的方便了我国居民的出行需求。然而急速扩大的高速公路规模的情况下。高速公路一线员工的紧缺情况肯定也是存在的。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员工未经培训或者是草草培训就直接上岗,肯定是不可取的。高速公路就像我国的血管,保证了我国经济命脉的高速发展和流通。应当引起高度重视。要对自己的企业负责,要对我国的形象负责,要对员工的安全负责,也要对人民生活和财产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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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17
收费站方面说,确认救火的事实,但是由于该车并未挂消防车牌,挂的地方车牌,也未能出示相关证件,所以需要按收取通行费。
第2个回答  2020-10-17
这起事件最近引起很大的争议,但是收费站已经给出合理解释:参与灭火救援情况属实,但这不是免费的依据,他们也没有这个权利,收费符合法律规定。所以说收费站按规定履行职责收费并没有错,可能通过这件事的热议,看以后是否会制定出消费车、军车、警车等特种车辆的免费规定吧!
第3个回答  2020-10-16
根据我所知道的消息,收费站的回答是说:没有得到相关的指令,加上并不是官方的消防队,因此才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但是在我看来,不管是不是官方还是有没有接到指令,都不应收取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