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平衡是一种动态平衡,即它的各项指标,如生产量、生物的种类和数量,都不是固定在某一水平,而是在某个范围内来回变化。这同时也表明生态系统具有自我调节和维持平衡状态的能力。当生态系统的某个要素出现功能异常时,其产生的影响就会被系统作出的调节所抵消。
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和物质循环以多种渠道进行着,如果某一渠道受阻,其他渠道就会发挥补偿作用。
对污染物的入侵,生态系统表现出一定的自净能力,也是系统调节的结果。生态系统的结构越复杂,能量流和物质循环的途径越多,其调节能力,或者抵抗外力影响的能力,就越强。反之,结构越简单,生态系统维持平衡的能力就越弱。农田和果园生态系统是脆弱生态系统的例子。
扩展资料:
破坏生态平衡的因素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水灾、旱灾、地震、台风、山崩、海啸等。由自然因素引起的生态平衡破坏称为第一环境问题。由人为因素引起的生态平衡破坏称为第二环境问题。人为因素是造成生态平衡失调的主要原因。
人类对生物圈的破坏性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大规模地把自然生态系统转变为人工生态系统,严重干扰和损害了生物圈的正常运转,农业开发和城市化是这种影响的典型代表;
二是大量取用生物圈中的各种资源,包括生物的和非生物的,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森林砍伐、水资源过度利用是其典型例子;
三是向生物圈中超量输入人类活动所产生的产品和废物,严重污染和毒害了生物圈的物理环境和生物组分,包括人类自己,化肥、杀虫剂、除草剂、工业三废和城市三废是其代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