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中,建筑工人工资的账务处理

建筑工人工资现在是以工资表的形式支付的,没有劳务发票,可以直接进成本吗?在现金流量表中我是放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于是在汇算清缴时,我也没有把这部分放在“工资薪金支出中”。这样处理有什么问题吗??
还有,平时个税申报也没报这些建筑工资。

建筑劳务公司中,建筑工人如果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公司的员工,公司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发放的工资在现金流量表中记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如果建筑工人与公司是非雇佣关系,与被服务单位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也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取得的是劳务报酬,公司要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现金流量表中记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扩展资料:

征税对象:

1、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

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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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8

建筑劳务公司中,建筑工人如果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公司的员工,公司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发放的工资在现金流量表中记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如果建筑工人与公司是非雇佣关系,与被服务单位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也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取得的是劳务报酬,公司要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现金流量表中记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扩展资料:

征税内容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2、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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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5-19

在建筑工人公司, 建筑工人与公司有劳动合同, 是公司的员工的, 公司应当根据工资和工资收入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支付的工资记入雇员的贷项, 并在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雇员的现金。如果建筑工人与公司没有雇用关系, 且服务单位没有稳定、持续的劳动和人员关系, 则没有劳动合同关系, 取得劳动报酬, 由公司支付以个人所得税为代表的劳动补偿所得。现金流量表中记录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支付服务的现金。

1、自有的项目部的管理人员

借:间接费用--自由职工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

2、自有的项目部的工人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自有工人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

3、整建制承包给劳务队的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民工结算)

贷:应付账款--应付劳务费

扩展资料

一、工程施工过程所发生的直接成本费用通过“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核算。该科目根据施工项目确定成本核算对象,进行辅助核算,按照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二、一般以独立的工程合同所确定的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在同一施工现场、同一项目部管理、工程开、竣工时间相差不大的条件下,也可将两个或多个工程项目合并确定为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分包工程费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间接费用通过“施工间接费用”科目核算。如有多个项目,应在项目间进行分配。

三、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为承包工程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等各项费用,计入“机械作业—承包工程”明细科目。机械作业科目应遵循“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核算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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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建筑劳务公司中,建筑工人如果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公司的员工,公司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发放的工资在现金流量表中记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如果建筑工人与公司是非雇佣关系,与被服务单位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也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取得的是劳务报酬,公司要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现金流量表中记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第4个回答  2011-04-04
额,听你的意思,建筑工人并不是贵公司的员工,没有缴纳社保,也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也没有劳务发票,这样不能记成本,简直就不应该做账额~~~~如果运气好税务局没查出来就没问题,查出来问题就大了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