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2

1、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局的思想政治、行政管理、纪检监察和后勤装备等工作。
2、坚决执行党委的决议,负责办理党、团组织的机构设置、改选和党、团员发展等呈批手续以及落实对党、团员的教育和奖惩工作。
3、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对队伍和民警的思想状况开展经常性的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和措施。
4、做好干部调配考核、晋升晋级、劳资福利、医疗保险、家庭婚姻、计划生育等工作,当好局党委的参谋。
5、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文件资料的起草及打印工作。
6、做好各类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7、抓好保密制度的落实,加强密级文件和印章的管理。
8、做好对内协调和对外接待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9、抓好后勤保障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监督检查各大(中)队经费开支情况;
10、开源节流,做好行政事业经费的开支计划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各类消防车、行政用车及消防装备器材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局车辆油料的供应,服装的统计、发放和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局的纪检监察和反腐保廉工作;
14、抓好队伍内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和事故苗头的预防工作。
15、对全局的内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开展执法调查研究,提出立法、执法建议。
16、负责本局各类复议、复查、申诉、行政赔偿等案件的办理;承办与本支队业务工作有关的各类行政处罚的审核和行政强制措施。 1、贯彻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掌握消防工作情况,制定和部署消防工作方案。
2、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责,掌握全市消防监督工作情况,定期分析火灾形势,制定工作对策,积极为政府决策消防工作提供依据,督促落实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3、根据全市消防监督新情况,及时拟定各行业消防管理办法。
4、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提高全民的消防意识,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5、按规定对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防火管理档案,督促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十项”消防安全职责。
6、督促有关单位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7、对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和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和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和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依法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和开业前、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8、组织火灾事故调查,认定火灾原因和火灾事故责任,核定火灾损失,进行火灾统计,对下级作出的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不服的,作出重新认定。
9、对举报、投诉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处罚,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
10、建立健全各项消防监督业务档案。
11、指导各区消防大队(科)开展消防监督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对建筑工程施工中执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参加重点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指导各区消防大队(科)开展建审工作。
2、参加重点建筑工程的会审、初审,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3、将建审工作中碰到的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尚未规定的消防设计内容和新材料、新技术带来的有关消防安全的新问题,逐级上报有关领导。
4、按照分项审核和技术总复核制的原则,进行内部岗位分工,明确和落实岗位职责。
5、统计全市新建各类建筑的基本情况。
6、督促建筑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单位落实消防设计责任制,使其完善自审机制。
7、对消防产品的质量实施检查,对《广东省自动消防系统工程施工安装资格证》持证单位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8、积极参与本地区城镇消防规划的编制、评审和报批工作,督促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9、依法查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中的违反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行为。
10、按照兼岗的要求履行其它岗位的职责,配合防火监督指导或火调执法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