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进口设备账务处理

A公司跟一家医院签订设备采购合同,进口一批医疗设备,A公司向香港B采购,A公司委托C公司代理进口,医院可以申请免税;由B公司开具形式发票给医院。医院付款给A公司,A公司付款给C公司,由C公司付汇给B公司。请问:A公司凭什么单据做购进账务处理?A公司是否还要给医院开发票?如要开发票就应就销售收入全额缴纳增值税(因进口时免税,没进项税额抵抗),哪实际没有免增值税。请高手解惑,指点,谢谢!

有点混乱 不知道是不是这个情况
1 首先医院可以申请科教用品减免关税增值税
2 C公司对外付汇 且A公司委托C公司代理进口 C公司需要给A公司开具代理费发票
3 医院作为最终用户 三方合同应该只有医院 C公司和B公司签订 如果A公司做采购的话 实际上是A买来的设备 以国产的形式在卖给医院 这在免税监管手续上是不允许的
不知道A公司在实际操作中是不是有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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