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独生女,与父母共有一套房产(产证上3人的名字)。母亲已经去世。如今父亲得了重病,需要立遗嘱么?

父亲这边还有奶奶健在。母亲这边,外婆晚于母亲去世,外公早于母亲去世。现在父亲得了重病,希望遗产将来都归我。问题:
1. 是不是必须立遗嘱,且要公证?需要奶奶到场么?可以委托么?因为奶奶年事已高,而且长年和其他子女住在别的城市,亲自出来恐怕很难。
2. 如果不立遗嘱,据我所知需要其他继承人做继承公证的,是不是还是需要奶奶亲自到场?能否委托办理?
3. 外婆在母亲之后去世的,母亲名下的这部分房产应该如何继承?
4. 遗嘱公证的费用和遗产金额有关么?

建议最好作份遗嘱,遗嘱分为口头遗嘱、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可公证也可不公正,但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因你父亲已经重病如符合作公证遗嘱的条件的话最好还是作公证遗嘱,做公证遗嘱是不需要继承人到场的。母亲的遗产外婆也是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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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21
你母亲去世了,按规定你就是第一继承人!
第2个回答  2011-03-21
建议还是立遗嘱最好,最好有第三人见证,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但是继承权并不只是子女的,其父母也应该有继承权的。具体可以咨询一下律师吧。按正规程序立遗嘱肯定是更有效的。
第3个回答  2011-03-24
公证遗嘱明确相应事实为宜,有法律问题可致电或持相关材料面谈具体解决方案。
第4个回答  2011-03-25
经公证的遗嘱具有排他效力。
立遗嘱只需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立遗嘱人本人到场公证即可。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