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入党?

入党申请书的写法
根据党章规定,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亲自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可分为口头申请和书面申请两种形式。一般来说,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写书面申请。
入党申请书的基本书写格式和内容:
1、标题。一般写"入党申请书"。
2、称谓。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支部 (党组织)"。顶格写在标题下的第一行,后面加冒号,表示有话要说。
3、正文。主要包括:
(1)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写这部分时应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
(2)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
(3)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上述内容是入党申请书的主要部分。另外,为了能尽快地得到党组织对自己的全面了解,申请人可另外写一个材料,将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写清楚。如果自己有政治历史问题,或曾犯过什么错误,受过什么处分,或曾受过哪些奖励和表扬,获得哪一光荣称号,都要如实写明;如果自己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人政治情况比较复杂,或者受过刑事或其他重大处分,也应实事求是地写出。
4、结尾。申请书的结尾,一般都用"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或是"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作为正文的结束。正文写完之后,加"此致、敬礼"等用语结束全文。
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日期。一般写"**级**班,学号***,申请人***",下面写上"*年*月*日"。
写申请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认真学习党章,掌握基本精神,加深对党的性质、任务,党员的权利、义务等基本知识的理解;
(2)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谈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反映自己的真实思想;
(3)对党要忠诚老实,如实向党组织反映情况;
(4)申请书要写得朴实、庄重,不要追求华丽的辞藻。

入党条件
党在实现奋斗目标的过程中,必须积极吸引群众跟党走,并把那些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以壮大组织力量。但吸收是有条件的;一方面,党规定出一定标准作为吸收和发展党员的条件;另一方面,要求入党又完全是以自愿为基础的,不允许有任何的强迫性的成分。这表明既不是所有要求入党的人都可能入党,也不是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都必须入党。因此,党章第一章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一、年满十八岁的劳动者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这话表明三层意思:
1.规定自然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岁。为什么规定为十八岁呢?因为一个人到了十八周岁进入成年,他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已经初步形成,具有了一定的政治信仰、政治鉴别力,有了一生的志向。
2.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人必须是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为什么这些成分的人才能申请加入党呢?这是根据党的性质而确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这一性质表明,党是以消灭一切剥削和压迫、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工人阶级政党,它的成员来自于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他们必须是劳动者,而不是剥削者,绝不允许剥削分子入党。反之,党的性质也就发生变化。
3.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人必须是有中国国籍的公民。这也是根据党的性质而规定的。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事业而奋斗的党,在确定自己的名称时,从一开始就把"中国"二字写入其中。这就表明它不是国际性的政党,特指为中国的政党。但是在建党初期,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入党条件并不限制国籍,如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规定:"凡接受我党的纲领和政策,愿意忠于党,不分性别、国籍,经过一名党员介绍,均可成为我们的同志"。四大通过的党章规定:"本党党员无国籍性别之分。"1927年6月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的规定:"本党党员无国籍性别之分"。这种无国籍之分的入党条件,在当时也是有其合理性的,党在非执政时期,尤其是在幼年时期,必须吸收和发展一切同情和支持本党的同志,壮大组织力量。同时也受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影响,既然党是为解放全人类而奋斗的,招募党员也不应有国籍之分。随着许多共产党相继执政,党对国家和民族利益的代表性愈来愈强,这样党员对国家和民族的责任就愈来愈重要,这种责任的基础是公民责任。因此党员能否负起对国家和民族的责任,要看他国籍的公民身份。国籍不分的现象,逐渐在各国党党章中删除。反之,十分强调外国籍的公民不能申请加入本党。
二、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并为实现党的纲领而奋斗,这是党员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条件。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党是不能接收的;如果党接收了这样的党员,对党来说有百害而无一益。做到这一点,必须弄清以下几点:
1. 党的纲领是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最高准则。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党的纲领,就像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反映了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上的成熟程度,外界就是根据它来判断这个党的。这里告诉我们一个基本道理,党靠什么来凝聚全党的力量?靠什么吸引人民群众跟党走?靠的就是党的纲领。它包括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最终目标、党在现阶段的总任务和基本政策及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等。因此,承认不承认党的纲领便成为党接收党员的一个根本性条件。只有在承认党的纲领的基础上才谈得上与党保持思想和行动的一致,也只有在承认党的纲领的基础上才能保持党的纯洁性。
2.党章是处理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和最高行为规范。为什么要把承认党章与承认党的纲领作为相提并论的入党条件呢?因为它也是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党内矛盾,包括个人与组织之间、下级与上级之间的各种关系中的矛盾总是不断地出现的。协调关系以解决矛盾的基本准则就是党章。否则党就成为一盘散沙。党章的这种作用维系着党,保持和加强着党的组织优势,使党有旺盛的生命力。党员在思想上承认党章,是党在组织上和行动上一致的前提。如果思想上不承认党章的存在,党内矛盾的解决就是一句空话,党就会从组织上遭到破坏,甚至瓦解。因此,每个申请加入党的人,必须在入党前就明了承认党章并按照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是党抉择你是否能加入党的先决条件。
承认党的纲领和党章,不是一种口头承诺,"承认"二字的含义,应当是思想和行动的一致,做到这一点,是申请入党的一个条件。
三、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要求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是列宁建党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他同马尔托夫争论的一个焦点。列宁主张,所有的党员都应该参加党的一个组织,遵守纪律和接受教育;申请加入党的人,承认党纲,在物质方面帮助党并参加党的一个组织者,才能成为党员。马尔托夫认为,党是一种组织上不定型、很松散的东西。党员不一定参加党的一个组织,不必履行严格的入党手续,甚至自己就可以宣布自己是党员,严格的组织性会把知识分子给吓跑。争论的实质关系到一个重大原则问题:是把党视为有组织的部队,因而党员必须服从党的纪律,参加党的一个组织;还是把党看做一种组织上不定型、允许自由出入的俱乐部,因而党员可以不服从党的纪律。我们党接受了列宁的建党思想,在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中把参加党的一个组织明确地规定为党员的基本条件。我们党也始终认为,只有把党建设成为无产阶级有严密组织、严格纪律的战斗力很强的队伍,才能夺取党的事业的胜利。每一个申请加入党的人都应当从这个高度来认识党员为什么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
为党积极工作,是指党员有义务承担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并竭心尽力地干好工作。党内的工作大致分为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两个部分。主要包括:参加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工作;参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学习以及时事形势教育活动;参加党内组织的各种联系群众的工作,参加党员的发展工作;参加党组织分配的各种群众团体的工作和社会工作等。
为党"积极工作",从理论上讲,它是入党后的行为,党员必须要履行的义务和职责。但一天没有被发展为党员,也就没有这种义务。那么对非党员的积极分子来说,怎样把为党积极工作作为入党条件衡量自己、要求自己呢?首先,要树立为党积极工作的意识。申请加入党是自愿行为,是出于个人志向的一种政治上的追求,是思想支配下的一种行为。因此,有了这种志向的选择,就要不断地培养自己的党员意识。说到底,就是要把思想入党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为党工作的意识。其次,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这是说,党组织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观其行",尤其是一些群众性、公益性活动中的表现,作为判断入党后能否为党积极工作的前提。
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既是党对申请入党的同志提出的一个条件,也是党为保证自己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及保持战斗力的基础。
四、愿意执行党的决议
所谓党的决议,是指为完成党的总任务、总目标,针对某项工作或某件事情,经过党的会议讨论通过的决定。党的决议是每一个党员都必须执行的。因此,凡申请加入党的同志,必须具备愿意执行党的决议的条件。
愿意执行党的决议应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方面,党的决议代表多数党员的意志,个人必须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规定,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中央,这一原则表明,我们党在决定问题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按照多数人的意志办事。因此,任何党员必须坚决执行党的决议,而不能违背。在行动上自觉地贯彻党的决议,才称得上合格党员。另一方面,对党的决议允许有不同意见,并可以保留,但在行动上必须执行。对党的决议有分歧是正常现象,人们对任何事物的认知不可能达到完全的一致,总是有不同观点的。我们党总是鼓励那些勇于提出不同意见、不同见识的同志,因为目标是一致的。如果对党的决议有不同意见,正确的态度是:一是可以保留,但不允许有任何诋毁党的决议的言行,而且在行动上要坚决执行;二是向上级组织反映不同意见,但只要党组织没有作出修正、更改、撤销决议的决定,仍要无条件地执行党的决议,不能采取阳奉阴违的态度。党员不能自行其是,不能把自己置于组织之上,更不能自以为是,只能维护党的团结,党才有力量。所以,申请加入党的同志,必须在入党前就应具有愿意执行党的决议的观念,不愿意或做不到执行党的决议的人是不能当党员的。
五、愿意按期交纳党费
为什么要把愿意按期交纳党费作为申请入党的一个条件呢?
其意义有两点:
1.党费是党开展活动的物质基础。由于党是政治组织,它不能直接创造物质财富,只能从自己的党员生活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货币(实物),作为开展活动的经费。如果党没有经费是无法开展活动的,诸如各种宣传舆论必有设备、器械,举办的党报党刊,以及电台等等;党员教育活动中购置的书籍和刊物费用等等,都需要支付大量的开支。因此,党员有义务向党提供党费,以保证党有足够的经费开展活动。
2.党员按期交纳党费是关心党的事业的表现,也是党检验党员有组织观念的一个重要标志。党员必须关心和忠诚党的事业,不仅要出色地完成党交给的各项工作,也要在物质上帮助党、支持党。在战争年代,许多党员在领到一点津贴时,首先想到的是交纳党费;有的党员在牺牲前想到的还是把自己的值钱遗物作为向党交纳的最后一次党费,表现了对党的无限忠诚和高度的组织观念。
在建设时期,也有许多党员自愿多交党费,甚至有的在辞世前嘱托亲属将自己毕生的积蓄全部交给党。申请加入党的同志,应当充分理解按期交纳党费的重要意义,在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后,要自觉地亲自按期按规定交纳党费。这是强调要主动交纳和按期交纳党费。应当承认,我们现在有些党员既不能做到主动交纳,也不能按期交纳,要么就是组织委员追着去收,要么就是嫌按月交太麻烦,索性一交就是半年一年。这些行为有损共产党员的形象,是不合格党员的表现。因此,申请加入党的同志必须懂得,党员不按规定交纳党费,要受到严肃的批评教育,甚至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定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可作出决定并报上级组织批准,予以除名。
总之,党章第一条的规定,只是对申请入党同志的基本要求,应当正确理解并真诚照此去做。
你不是团员,完全可以申请入党。
你可向你所在公司的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并经常向他们作思想汇报,接受党组织对你的培养、考验,条件成熟时党组织会适时吸收你加入中国共产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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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4-12
入党的基本程序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 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金医学院推优规定(团总支)
关于推荐优秀学生列入建党对象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党员的发展,培养造就一批政治思想过硬、专业技术能力强,能够担负重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扩大党积极分子队伍,充实党的新生力量,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激发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推荐优秀学生列入建党对象的规定:
一、推优标准
1、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
2、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情操,克已奉公,关心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奉献,对集体的工作兢兢业业。
3、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团的纪律,积极参加班团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在班级和基层组织中起骨干作用。
4、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本学年获院级以上各类奖励(优秀团员、优秀班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等)。
6、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7、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经过院业余党校学习取得结业证书。
8、获院团总支授予的"星级青年志愿者"以上的荣誉称号。
9、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推优程序
1、团小组向团支部推优,每学期二次。
2、团支委向班主任汇报商讨后,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介绍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全体团员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候选人。
3、确定推荐名单后,填写院团总支下发的推优表。
4、各班团支部将推荐表上报院团总支,院团总支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并广泛征求有关科室、系部和有关任课教师的意见,进行认真审核后,推荐名单上报党支部。
5、学期末院团总支了解各系推优发展情况,每学年总结上报院党总支。

3、确定推优名单(团总支)
团总支对各团支部上报的推优名单进行考察,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团总支汇总梳理学生表现情况,确定的优秀同学名单,发放、填写《优秀团员列入建党对象推荐表》,分别报各系党支部。
4、确定考察对象(党支部)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经团总支推优上来的同学,须经党小组提名,支委会讨论通过,确定为考察对象,先予以公示(时间为7天),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上报党总支组织部门备案。
5、填写《建党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
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公示无疑义,党支部要通知其填写《建党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由党支部统一保存。
6、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4)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7、定期考察(党小组、培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对象)、党小组还要定期进行考察。将考察意见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党支部

8、党支部征求意见(党支部)
向党内外群众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9、思想汇报(考察发展对象)
每季度至少交一份思想汇报(书面),

10、政审(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申请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1、确定预备党员(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对象),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确定预备党员的先予以公示(时间为7天),重点进行培养教育。

12、向党总支报告(党支部)
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建党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
13、预审(党委组织部门)
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
(2)设党总支、分党委的单位先审查。
(3)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4、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支部)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正式党员表决,作出决定。

16、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总支(党支部)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17、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委指派负责人)
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

18、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9、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20、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部门)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1、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
(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3)填写党员登记表。

22、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支部)
见入党宣誓仪式程序。

23、预备党员从预备期起,缴纳党费。
24、建立登记档案(党支部)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学,党支部要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25、入党档案材料14项
1. 入党申请书、
2. 业余党校毕业证书(复印件)、
3. 团总支推优表、
4. 建党对象公示单、
5. 建党对象考察表、
6. 思想汇报材料、
7. 政审材料、
8. 预备党员公示单、
9. 入党志愿书、
10. 支部决议、
11. 党员综合材料、
12. 预备党员转正申请报告、
13. 预备党员转正公示单、
14. 支部决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