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催我去修车但修理厂说车修好了要我垫付是怎么回事?

如题所述

不应该先垫付。
1、交通事故裁定要以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是不是全责,也不是那一个人说了算的,交警的认定书是代表组织的,责任认定书没出一天都有可能改变裁决。除非你自认且保险公司也认同,否则万一对责任有新的裁决,多付出的费用保险公司不报,作为个人行为找对方追回来难度也很大。
2、交通事故发生后,对车辆造成的损失应该通过定损中心打价,而不是车主自己拿到4S店维修,一者未通过定损中心打价的维修费用保险公司是不认账的;二者车主把车拿到4S店,可能会把事故外的旧伤也修了,造成多发生修理费用,保险公司也是不认账的。
3、你先垫付费用了,对方很可能不着急去交警处处理事故的,证件没有扣,车辆修好了照常使用,当然不着急。所以先不要垫付修理费,对方要用车就要修车,要修车还要把自己垫付的钱要回来,应该会积极找交警处理事故的。
4、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负有事故责任者需要先行垫付修理费的。
5、关于事故赔偿方面的事情,应该多和保险公司联系,那些能赔,那些不能赔,他们很清楚,按照他们规定的程序办,一般不会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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