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上牌新规定2021

如题所述

苏州电动车上牌新规定2021
2019年4月1日上午,苏州市公安局联合苏州市工信局、苏州市市场监督局在苏州市车管所发布《关于发布加强电动车生产销售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通告》。

根据规定,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将无法上路,市民家中已经在使用的超标电动车,去往车管所登记后,将获得5年的过渡使用期。

1、对于符合江苏省目录的电动车

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对已经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申请人通过“苏州公安微警务”或“苏州交警”微信公众号“掌上车管”进行预约审核。

审核通过后,车辆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整车合格证明,携带车辆至指定的注册登记点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安装现本市电动自行车号牌。

2、符合新国标和3C标准的电动车

2019年4月15日起,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整车合格证明,携带车辆至全市各注册登记点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安装全省统一制式的新电动自行车号牌。


(全省统一制式电瓶车号牌)

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需提供本市居住证。

3、家里老电瓶车怎么办:

在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旧国标、不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以车辆合法来源凭证的日期为准),申请人通过“苏州公安微警务”或“苏州交警”微信公众号“掌上车管”进行备案信息预录入。

信息经审核通过的,车辆所有人至指定的备案登记点领取、安装临时信息牌,或通过自主选择由邮政部门速递上门安装。注意,至2019年4月15日起,不再受理备案登记信息预录入,之前已完成录入的车辆可以继续办理备案登记。

对备案登记后领取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设置5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19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4月14日截止。过渡期满后,使用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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