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互助有必要交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有必要,用人单位应主动承担职工医疗互助救助工作的责任。

法律依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职工医疗互助救助工作的通知》二、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应主动承担职工医疗互助救助工作的责任

  职工医疗互助救助工作要依靠社会各方力量。用人单位是社会的一部分,对困难职工的医疗互助救助是用人单位的应尽义务。为此,用人单位要主动承担职工医疗互助救助的责任。

  (一)各用人单位要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对因病致贫的特困职工给予必要的帮困救助。要继续将肾透析、精神病、恶性肿瘤等大病重病患者列为帮困救助的重点,并继续落实原有的各项帮困救助措施。

  (二)各用人单位要积极组织职工团体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和“特种重病互助保障计划”,缓解职工大病医疗风险。用人单位在组织职工团体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上述互助保障计划时,要为透析病人等重病职工一起投保。

  (三)各用人单位要鼓励支持组建职工医疗互助互济组织,以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帮助职工缓解自负医疗费的困难。

  (四)各用人单位要继续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劳动模范等少数特殊人员实行原有的医疗照顾办法。

  (五)各用人单位要建立职工医疗互助救助制度。凡单位情况正常的,可以从单位经费、工会经费以及从成本中提取不超过工资总额2%的资金等渠道筹措资金,设立职工医疗救助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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