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才补贴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对毕业3年内(海外留学优秀人才毕业6年内)来郑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6个月。

二、高层次人才住房优惠:

对A、B类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150万元的首次购房补贴或提供不超过200平米、150平米的免租住房。

对C、D类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首次购房补贴。

综合运用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等方式,租购并举为各类人才提供安居保障。

符合条件人才轮候公共租赁住房期间可享受相应货币补贴。

法律依据:郑州市委组织部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支持民营经济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 为加强我市民营经济人才队伍建设,引导、支持和激励广大人才更好地服务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

一、支持民营经济人才引进工作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积极为到民营企业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人事代理服务。到民营企业就业并符合“智汇郑州”人才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生活补贴、住房保障、社会保障、迁移落户等方面相关优惠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对吸纳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民营企业按有关政策最高给予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二)支持民营经济引进高技能人才。贯彻落实“智汇郑州”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文件要求,补齐企业初期引进高技能人才资金不足的短板,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下、用得好。民营企业引进外省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获奖选手和急需紧缺的高级技师、技师,根据“智汇郑州”人才工程相关规定落实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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