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12月4日。
以南京为例,证书等证明材料录完之后,管理员统一收齐整理,每个人的材料都要用档案袋装好,袋上标明科室、姓名。全科室人员学分审核资料以科室为单位于12月4日(周三)前交至教育教学办(病房楼4B11室)。
初级职称每年20分;中级及以上职称每年25分(Ⅰ类10分,Ⅱ类15分),Ⅰ类与Ⅱ类学分不得相互代替。Ⅱ类单位自管项目每年最高不超过10学分。学分证书需两章齐全,左侧为项目举办地行政主管部门专用章,右侧为项目举办单位章(需与网上核验一致)。
扩展资料: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相关要求规定:
1、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种。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Ⅰ类学分。
2、举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推广项目、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可授予Ⅱ类学分。
3、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五年内Ⅰ类学分25-50学分(其中通过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获得的学分不超过50%),Ⅱ类学分75-100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