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772~846)
中国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醉吟先生。原籍山西太原,祖上迁下邽( 今陕西渭南 ) 。晚年官太子少傅,谥号文,世称白傅,白文公。生平 他生于中小官僚家庭。生地郑州新郑(今河南新郑县)。11岁起,因战乱颠沛流离五六年。少年时读书刻苦。贞元十六年(800)中进士,十八年,与元稹同举书判拔萃科。二人订交以后诗坛元白齐名。十九年春,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元年(806),罢校书郎,撰《策林》75篇,登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授盩厔县尉。作《观刈麦》、《长恨歌》。元和二年回朝任职,十一月授翰林学士,次年任左拾遗。四年,与元稹、李绅等倡导新乐府运动。五年,改京兆府户曹参军。他此时仍充翰林学士,草拟诏书,参与国政。他能不畏权贵近�,直言上书论事。元和六年,他因母丧居家,服满,应诏回京任职。十年,因率先上疏请急捕刺杀武元衡凶手,被贬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次年写下《琵琶行》。开始“吏隐”,在庐山建草堂,思想从“兼济天下”转向“独善其身”,闲适、感伤的诗渐多。元和十三年,改忠州刺史,十五年还京,累迁中书舍人。因朝中朋党倾轧,于长庆二年(822)请求外放,先后为杭州、苏州刺史,颇得民心。文宗大和元年(827),拜秘书监,明年转刑部侍郎,四年,定居洛阳。后历太子宾客、河南尹、太子少傅等职。会昌二年(842)以刑部尚书致仕 。在洛阳以诗、酒、禅、琴及山水自娱,常与刘禹锡唱和,时称刘白。会昌四年,出资开凿龙门八节石滩以利舟民。75岁病逝,葬于洛阳龙门香山琵琶峰,李商隐为其撰写墓志。
诗歌理论 白居易的思想 ,综合儒、释、道三家。立身行事,以儒家“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为指导思想。其“兼济”之志,以儒家仁政为主,也包括黄老之说、管萧之术和申韩之法;其“ 独善”之心,则吸取了老庄的知足、齐物、逍遥观念和佛家的“解脱”思想。二者大致以白氏被贬江州司马为界。白居易不仅留下近3000首诗,还提出一整套诗歌理论。他把诗比作果树,提出“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与元九书》)的观点,他认为“情”是诗歌的根本条件,“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同上),而情感的产生又是有感于事而系于时政。因此,诗歌创作不能离开现实,必须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的各种事件,反映一个时代的社会政治状况。他继承了《诗经》以来的比兴美刺传统,重视诗歌的现实内容和社会作用。强调诗歌揭露、批评政治弊端的功能。他在诗歌表现方法上提出一系列原则:①辞质而径,辞句质朴表达直率;②言直而切,直书其事,切近事理;③事核而实内容真实,有案可稽;④体顺而肆,文字流畅,易于吟唱(《新乐府序》)。他的这种诗歌理论对于促使诗人正视现实,关心民生疾苦,是有进步意义的。对大历(766~779)以来逐渐偏重形式的诗风,亦有针砭作用。但过分强调诗歌创作服从于现实政治的需要,则势必束缚诗歌的艺术创造和风格的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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