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流程,包括汇退损益如何处理,出口汇率的确定?

出口汇率是按出口当月1日还是次月1日?出口货物前,对方的货款已经打入外币银行账户怎么记账如何换算汇退损益?正常出口后打款打入外币账户怎么做汇退损益?需要做几次汇退损益(由国外打到外币户由外币户转到基本户,需要做2次或者2次以上吗?)?
这个东西有点迷糊大家帮个忙 说具体的账务处理 希望能举个完整的例子 谢谢回答的好有追加 谢谢
请自己回答别复制 谢谢
我举个例子吧 比如说 我3月15号出口 50000元货物 3月18号出口货物70000元,其中3月18号出口的货款在2月20日由对方打进外币账户,3月15日的出口货款对方在4月16号打入,两笔单证都在4月25日收齐,在4月28日由外币账户转入基本户,请问这个账务怎么处理?
(2月20日汇率6.83,2月28日汇率3月1日汇率6.87,3月31日汇率6.85,4月1日汇率6.82 4月28日汇率6.84)
汇兑损益是在单证收齐的时候调整 还是出口了对方给打款了就调整?

1,是出口当月1日的汇率。
2,借银行存款-外币户
贷预收账款-某某
3,如果到了月末,汇率发生变化,那就按当时的汇率,调整,才有汇兑损益,如果到了下月末,在变了,还调。
4,由外币户转人民币户,属于卖汇,银行当时汇率结算。可以当时不调,月末一块调。
不知能帮助你吗。追问

能说具体点吗。月末汇率变化了是指什么意思?汇兑损益调整是说 出口时的金额到别人打钱进来的时候调整 还是 别人打钱进来转到基本户的时候调整?
买汇汇率和卖汇汇率不一样吗?月末怎么一块调?
不太明白 我写了个例子 你再帮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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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26
1,是出口当月1日的汇率。
2,借银行存款-外币户
贷预收账款-某某
3,如果到了月末,汇率发生变化,那就按当时的汇率,调整计入汇兑损益,也可以年底调整一次
4,由外币户转人民币户,属于卖汇,银行当时汇率结算。可以当时不调,月末一块调。
不知能帮助你吗。
第2个回答  2011-03-25
哥们很想帮你,但是我不懂,我做外贸,但不是外贸财务
第3个回答  2011-03-24
也可以掺入一朵朵百科网址 http://baike.baidu.com/view/3213245.htm
第4个回答  2011-03-23
生产企业出口业务核算
一、外销收入的确认
生产企业出口业务就其性质不同,主要有自营出口、委托****出口、加工补偿出口、援外出口等。就其贸易性质不同,主要有一般贸易、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来料加工复出口贸易、国内深加工结转贸易等等。外销收入是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的主要依据,外销收入不管是什么成交方式下的,最后都要以离岸价为依据进行核算和办理出口退(免)税,因此,除正常的销货款外,外销收入的确认还与外汇汇率确定、国外运保佣的冲减、出口货物退运等密切相关。
(一)入账时间及依据
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不论是海、陆、空、邮出口,均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出口销售收入的实现。销售收入的入账金额一律以离岸价(FOB价)为基础,以离岸价以外价格条件成交的出口货物,其发生的国外运输、保险及佣金等费用支出,均应作冲减销售收入处理。
2.委托外贸企业****出口,应以收到外贸企业代办的运单和向银行交单后作为收入的现实。入账金额与自营出口相同,支付给外贸企业的****费应作为出口产品销售费用处理,不得冲减销售收入。
(二)外汇汇率的确定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不论以何种外币结算,凡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有外汇汇率的,均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汇率直接折算成人民币金额登记有关账簿。生产企业可以采用当月1日或当日的汇率作为记账汇率(一般为中间价),确定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在一个年度内不得调整。企业应将计算出口销售收人时的汇率与实际收汇时的汇率加以区别,计算出口销售收入时以入账时规定的汇率计算,同时记应收外汇账款,收汇时按当日银行现汇买入价折合人民币,与对应的应收外汇账款人民币差额部分记入汇兑损益。结汇时银行扣除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企业应作财务费用处理。
(三)支付国外费用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常用的成交方式有FOB、CW(CFR)、CIF三种,此外还有FAS、FCA、CPT、CIP、DAF、DES、DEQ、DDU、DDP等,三种常用成交方式的货物出口清关手续都是由卖方负担,其含义如下:
(1)FOB:是指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FOB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2)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有时也称CNF,是指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3)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但是,在CIF条件下,卖方还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
1、海运费
货物装运出口后,企业收到对外运输单位收取的运费单据时,按实际支付的海运费(包括空运费、陆运费)冲减出口销售收入。海运费是指运费单据上注明的海运费,不包括其他费用(如内陆运费、吊装费1口岸杂费等等),单据上注明的其他费用应作销售费用处理。对以外币支付的海运费,应向外汇银行按当日的现汇卖出价申购外汇划拨收款单位,即外汇应按支付当日的现汇卖出价折合人民币。
2.国外保险费
企业收到保险公司送来的出口运输保险单或联合发票副本及保险费结算清单时,按实际支付的保险费金额冲减出口销售收人,以外币支付的与支付海运费的处理相同。
3.国外佣金
佣金是价格的组成部分,也是给中间商的一种报酬。国外佣金是根据出口合同规定的佣金率和会佣方式进行支付的,生产企业出口付佣方式通常有明佣和暗佣两种。 明佣是指根据成交的价格条件在出口发票上注明的内扣佣金,其金额是根据出口发票所列货物乘以规定的佣金率计算而得。在会计上可按出口发票所列应收货款的净额处理。 暗佣又称发票外佣金,是指不在出口发票上列明的佣金,而是在买卖合同中规定的佣金率和支付方法,这种佣金一般是支付给中间商或****商的。
支付方法有两种,一是议付佣金,即出口后在向银行议付信用证时,由银行按规定佣金率在结汇款中代扣后,支付给国外客户。另一种是出口方在收妥全部货款后,将佣金另行汇付国外。企业在支付佣金后,应按实际支付金额冲减出口销售收入,以外币支付的与上述处理方法相同。
4.“免抵退”生产企业国外费用的处理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必须以离岸价(FOB价)为计税依据计算“免抵退”税。若出口货物采用到岸价(CIF)或成本加运费(C6F)成交并记账的,企业可先根据实际记账收入申报办理免税申报手续。当期支付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一律冲减销售收入,但不参与平时的免抵退税计算,而在一定时点(通常在年末)对其进行结算调整免抵退税。
对出口笔数较少的企业,也可将国外运保佣与每笔销售对应起来(可以提运单号或出口发票号为关联)进行免税申报,即每一笔免税明细申报后跟一笔运、保、佣冲减的记录(负数反映,调账标志为“国外费用冲减”),此时该冲减记录参与不予抵扣税额的计算,年终不再调整。
四)出口销售退回
货物出口销售后,如因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定同意,退回原货或另换新货,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对已同意全部退还的货物,业务部门在收到对方提运单时,应即交由储运部门办理接货及验收、入库等手续,财会部门应凭退货通知单按原出口金额冲减出口销售收入。 对退货的原出口运保费和佣金,应按原冲销金额作调增出口销售收入处理;退货所发生的运保费,如是对方负担的不作处理,由我方承担的经批准后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2.退回调换货物,不论部分或全部,除应先按上述方法处理外,在重新发货时,应按重新出口处理。如果调换的是品种、数量且成本相同的货物,在退回入库及调换货物发运时,也可简化处理。对退回的货物作增加产成品处理,对调换发运的货物作发出产成品处理,不对出口销售进行调整。但调换发运货物如发生国外运保佣的,对退货的原出口运保佣应调出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同时调增出口销售收入。
3.跨年度发生的出口销售退回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科目进行核算,调减以前年度利润在“利润分配——末分配利润”中支出,调增上年度利润在按规定缴纳所得税后增加“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五)销售账簿的设置
生产企业应根据出口业务设置自营出口销售明细账、委托****出口销售明细账、来料加工出口销售明细账、深加工结转出口销售明细账,一般采用多栏式账页记载外销收入有关情况,内外销必须分别记账,按不同征税率和退税率分账页分别核算出口销售收入,并在摘要栏内详细记载每笔出口销售和运、保、佣冲减的详细情况,以便于国税机关审核出口退(免)税。
二、免抵退税会计科目的设置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根据业务流程主要可分:免税出口销售收入的核算、不予抵扣税额的核算、应交税金的核算、进料加工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的核算、出口货物免抵税额和退税额的核算,以及免抵退税调整的核算。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核算,主要涉及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和“应收补贴款”会计科目。
(一)“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核算内容。 出口企业(仅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同)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发生额,反映出口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和实际支付已缴纳的增值税;
贷方发生额,反映出口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增值税。出口企业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金”、“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出口企业购进货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出口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已交税金”专栏,核算出口企业当月上交成本月的增值税额。企业交纳当期增值税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3.“减免税金”专栏,反映出口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额。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等科目。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应免抵税额的计算确定: 出口企业进行退税申报时,根据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的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核算出口企业月终转出应交末交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上述五个专栏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方核算。
6.“销项税额”专栏,记录出口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增值税额。出口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现行出口退税政策规定
7.“出口退税”专栏,记录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应收的出口退税款以及应免抵税款。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出口企业当期按规定确定应退税额、应免抵税额后,借记“应收补贴款——增值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贷记本科目。
8.“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出口企业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货物和出口货物免税等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按税法规定,对出口货物不予抵扣税额的部分,应在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的同时,贷记本科目。企业在核算出口货物免税收入的同时,对出口货物免税收入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出的“不予抵扣税额”,借记“产品销售成本”,贷记本科目。
(二)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如当期应纳税额大于零,月未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如当期应纳税额小于零,月末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三、一般贸易方式下出口业务核算: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2)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例题:某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2005年12月出口销售额(CIF价)110万美元,其中有40万美元未取得出口报关单(退税专用联),预估运保费10万美元,内销销售收入(不含税价)200万元人民币,当期进项发生额140万元人民币,该企业销售的货物的征税税率适用17%,退税率适用13%,美元汇率为8.27。则当期会计处理如下:
(1)根据实现的出口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XX公司(美元) 9,09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 8,270,000
其他应付款--运保费 827,000
(2)根据实现的内销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XX公司(人民币) 2,3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2,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0
(3)根据采购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 8,235,294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400,000
贷:应付帐款 9,635,294
(4)根据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100,000-100,000)×8.27×(17%-13%)=330,8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30,8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30,800
(5)计算应退税额、免抵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340,000-(1400,000-330,800))=729,200
免抵退税额=(1,100,000-100,000-400,000)×8.27×13%=645,060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所以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645,060
免抵税额=645,060-645,060=0
根据计算的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645,06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645,060

例题:若该企业2006年1月出口销售额(FOB价)80万美元,其中当月出口有30万美元未拿到出口报关单(退税专用联),当月收到2005年12月出口货物的报关单(退税专用联)20万美元,内销销售收入(不含税价)200万元人民币,当期进项发生额80万元人民币,该企业销售的货物的征税税率适用17%,退税率适用13%,美元汇率为8.27。则当期会计处理如下:
(1)根据实现的出口销售收入:800,000×8.27=6,616,000
借:应收账款--XX公司(美元) 6,61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 6,616,000
(2)根据实现的内销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XX公司(人民币) 2,3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2,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0
(3)根据采购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 4,705,882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00,000
贷:应付帐款 5,505,882
(4)根据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800,000×8.27×(17%-13%)=264,64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64,64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64,640
(5)计算应退税额、免抵税额
应纳税额=340,000-(800,000-264,640-645,060)=449700
免抵退税额=(800,000-300,000+200,000)×8.27×13%=752,570
免抵税额=752,570
根据计算的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449700�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449700
根据计算的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75257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752570

例题:若该企业2006年2月出口销售额(FOB价)80万美元,其中当月出口有30万美元未拿到出口报关单(退税专用联),当月收到2005年12月出口货物的报关单(退税专用联)10万美元,2006年1月出口货物的报关单(退税专用联)30万美元,内销销售收入(不含税价)200万元人民币,当期进项发生额80万元人民币,当月支付2005年12月出口货物的运保费8万美元,收到2005年12月出口货物货款100万美元。收款当日汇率为8.2。该企业销售的货物的征税税率适用17%,退税率适用13%,出口记账美元汇率为8.27。则当期会计处理如下:
(1)根据实现的出口销售收入:800,000×8.27=6,616,000
借:应收账款--XX公司(美元) 6,61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 6,616,000
(2)根据实现的内销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XX公司(人民币) 2,3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2,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0
(3)根据采购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 4,705,882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00,000
贷:应付帐款 5,505,882
(4)根据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800,000×8.27×(17%-13%)=26464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6464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64640
(5)计算应退税额、免抵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340,000-(800,000-264640))=195360
免抵退税额=(800,000-300,000+100,000+300,000)×8.27×13%=967,590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所以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195360
免抵税额=967,590-195360=772230
根据计算的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19536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95360
根据计算的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77223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772230
(6)根据支付的2005年12月的运保费:
借:其他应付款--运保费 661,600
贷:银行存款 661,600
(7)调整2005年12月预估运保费的差额:
调整出口销售收入=(100,000-80,000)×8.27=165,400
借:其他应付款--运保费 165,4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65,400
调整主营业务成本=(100,000-80,000)×8.27×(17%-13%)=6,616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616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616
调整免抵退税额=(100,000-80,000)×8.27×13%=21,502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21,502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1,502
(8)对2005年12月出口,到期仍未收齐出口报关单(退税专用联)的10万美元视同内销征税:
对逾期单证不齐出口货物计提销项税额:(100,000×8.27)/(1+17%)×17%=120162.39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0162.39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0162.39
冲减已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100,000×8.27×(17%-13%)=33,08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3,08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3,080
(9)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8200000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70000
贷:应收帐款 82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