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公司评比制度如何写啊?

如题所述

  优秀部门评比制度

  一、总则:

  为提高协会工作效率,加强各部门间联系,促进彼此竞争发展,经协会主席团商议,特针对协会各部门制订此制度。

  二、细则:

  (一)协会在每月最后一天进行协会优秀部门评比,选出一个部门作为本月优秀部门。

  (二)评比工作由主席团成员主持负责,纪检部辅助配合评比工作开展。

  (三)优秀部门评比流程

  1.每月前两天,各部部长将本部门在本月的工作计划(打印稿及电子稿各一份)在每月二号12:30之前递交主席团相应负责人,逾期视为迟交。

  注:部门工作计划必须包括上月工作总结、本月工作计划两部分,格式参照附表

  2.主席团在每月四号12:30之前给各部工作计划赋分,并制成相应表格(电子稿一份上传群共享,打印稿一份张贴于办公室宣传栏)。

  3.各部部长允许在每月五号12:30之前向主席团咨询各部工作计划赋分依据,并提出异议,主席团应在六号21:00之前给予答复并确定各部工作计划最后分值。

  4.各部在完成计划书上工作后应及时向主席团相应负责人汇报(每完成一项即应及时汇报一次),主席团成员进行相关记录,并就工作完成质量给予相应分数,并由纪检部备案(各部允许随时查阅备案记录及积分情况,并向主席团提出异议,主席团应及时给予答复并做出相应更正)。

  5.每月29日12:30各部部长、主席团成员及纪检部相关成员在办公室进行优秀部门评比,由各部部长汇报部门本月的工作情况,晚上由纪检部提供各部本月例会、值班以及各部成员迟到早退登记情况,主席团综合上述因素,计算出各部本月得分。第二天主席团公布各部本月所得总分数(不得再因任何理由进行修改),得分最高部门成为本月优秀部门。

  6.由协会颁发优秀部门证书并进行相关奖励。

  7.每学期期末优秀部长以及副部长的评选 ,以每月优秀部门评比结果为主要依据。

  (四)评比细则

  1.各部部长在月初须及时递交工作计划,在每月二号12:30之后四号12:30之前递交视为迟交,扣5分,计入总分扣除;四号12:30之后还未递交视为自动弃权本月优秀部门评比。

  2.主席团相应负责人在接到分管部门工作计划后须记录收取时间,并在纪检部备案(具体形式由纪检部确定)。

  3.各部部长只需递交电子稿或打印稿中的任意一份即视为已递交工作计划(打印稿递交时刻以主席团相应负责人收到或应当收到时刻为准,电子稿以上传时间为准),但除已递交外的另一份在不影响评比工作进行的情况下应及时补交,否则相应扣除1-3分,计入总分扣除。

  4.工作计划书的递交时间不得因私人及部门工作进度等主观理由请求延期,在出现客观影响部长按时递交计划书的情况时,部长应及时向主席团分管成员提出延期请求,主席团商议后及时给予答复,或由主席团发布本月工作计划书可延期的声明。

  5.主席团须参照各工作项的形式与流程并以统一标准给各项工作赋分,单项具体工作分值根据工作量、活动影响力等因素在0-5分不等(0分工作视为被主席团商议排除可打分工作项)。

  6.各部门对赋分有异议的应在本制度第三条第3项中规定的期限内向分管本部门的主席团成员反应,要求更正,逾期不得再要求主席团修改。

  7.部门在递交工作计划书后不得再对其进行修改,但若完成工作计划书中所列以外的工作时,可及时向主席团汇报要求给分,其赋分评分等规则同本制度第三条第4项规定。给分后应及时在纪检部备案并注明。

  8. 值班和例会每月各部基本分各10分,值班未到者每人次扣2分,迟到和早退者每人次扣1分,基本分扣完后计入总分扣除;例会无故缺勤者每人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者每人次扣1分,一次例会无会议记录扣2分,会议记录马虎或虚假每次扣1分基本分扣完后计入总分扣除,详见纪检部关于心协各部值班和例会的相关条例和制度。

  9.当月心协组织的活动由纪检部记录在案,无故不参加者扣2分,迟到早退者扣1分,因故请假者扣1分,计入总分扣除。

  10.各部每月最后得分为活动开展得分和值班、例会及活动纪律相加后的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名,第一名为当月优秀部门,对于排名末尾的部门,主席团在理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

  11.主席团在每次优秀部门评比中的打分须由纪检部记录备案,作为以后评比打分的标准。

  12.主席团在评比中的裁判及打分受所有心协成员的监督。

  13.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心协主席团所有。

  南昌大学心理健康发展协会

  优秀部委评选制度

  第一条 总述:

  为提高心理协会成员工作积极性及其荣誉感,自豪感并通过评优选星,使协会内部形成一种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增强整个协会的活力与激情,展示心理协会的魅力风采,结合本会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评优名额:

  每月各部按部门人数的十分之一(五舍六入后取整数位),评选出本月优秀部委,经纪检部核实并上报主席团后,由主席团正式授予该荣誉。

  第三条 参评对象:

  心理协会各部所有部委.

  第四条 评选条件:

  1、热爱心协,思想上进,综合素质好

  2、工作积极热情,能较好的完成自己本职工作

  3、值班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4、活动积极参与,认真完成所应承担的任务

  5、部门会议准时参加,不无故缺席。

  第五条 评选时间 :

  每月的第一周

  第六条 评选程序:

  1、 每月1至2日为各部门内部评选,各部开会选出本部优秀部委,主席团相应分管负责人到会监督。

  2、各部优秀部委在4日晚8点之前交一份工作材料到纪检部,工作材料中对本月完成的工作进行总结,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该荣誉。

  3、5日纪检部对各部优秀部委的工作材料进行审查。

  4、纪检部核实各优秀部委的工作材料,无误后上报主席团,若发现有情况不属实或虚报成绩者,取消当月优秀部委资格。

  5、6日晚上办公室负责制作出“每月之星”荣誉榜,并在第二天将其公布于办公室。

  第七条 评选工作负责部门:

  心协纪检部,并受心协全体成员的监督。

  第八条 表彰奖励:

  1、获评优秀部委的成员将公示在协会办公室“每月之星”荣誉榜内,并将在中心网站上公布表彰。

  2、主席团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一学期两次以上(包含两次)获得“优秀部委”荣誉的成员,期末可于协会处领取南昌大学学生干部考核登记表,签字盖章后享有综合素质考评加分。

  第九条 本制度由南昌大学心理健康发展协会主席团及纪检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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