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还不起法院会不会逼卖房子

如题所述

极大可能会被拍卖房产,主要看你是否为唯一住房,或者住房面积是否过大等


2015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规定第二十条,可以做一下解读,也反映了执行认识和做法上的转变。
第一,法院保障的是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存所必需的居住权而不是所有权,以前唯一一套住房不予执行,被执行人仍拥有房产的所有权,造成不公平现象时有发生,申请人对法院执行不报有希望,司法公信力受损;
第二,法院对于被执行人居住权的保障是有期限的;
第三,居住标准也明确了。总不能住着大房子,欠债还不用还。最高院关于执行的态度就是,不能把被执行人的社会保障义务转嫁给申请执行人来承担,杜绝以保障生存权为由逃避债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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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01
要看借贷的金额大小与房屋价值,另外法院会考虑房屋是否为被执行人唯一住房,如果是,则查封拍卖的难度会提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8-28
如果你拿房子做了抵押 就会的
或者你没有还款能力了,也会拿房子拍卖了
第3个回答  2014-12-01
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