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里人将原本家居的房子改建成厂房,并在后院的空地和后院边上的空地(原来是化粪池,购买后)上盖了两间其他的厂房。在施工的过程中,已经受到镇上部门处罚,达二千余元。后来,就在前不久镇上的办事部门又要我们缴纳,什么违章建筑保证金(以30元/每平方米算,共计5000多元),而且这次缴纳还并不完事,还要轮流来缴,因为我那地方还有多处,像我们这样的情况。
这种处罚真是无理,我怀疑当时政府部门违章执法。
(以上是我本人转述当事人,我爸的话,有些细节,我无法确认,希望在知道这方面的朋友,能够提供帮助,或提供解决的办法和建议,不胜感激)
●对不起,一直很忙。让各位答友等了如此长的时间,才给予反应。 说明一下,我是提出问题的人,我是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人。
●以上两位的答案,我都参考过了。给了我一些帮助。
不过现在面临的问题是:
如果接受了违章的处罚后,请问要不要拆除违章建筑?
如果不拆除,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难道像我爸所描述的“几个违章建筑当事人,每年轮流来缴”!
参考资料:可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