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1-03-20
我认为实际现场上先就发现的问题口头向施工方项目部提出要求或是指令,如果人家立即整改或有措施了就不用再写通知了,如果他们在接下来的时间没有反应,发现的问题继续发展可能对结构安全、使用功能以及主要外观质量造成隐患,至少弥补时要增加人工费的,(我是这样感觉的,不一定对吧)这时应该及时写通知,监理通知是对监理的一种保护吧,当然我认为也是有限的,。。但是,不管大小问题都写通知也不好的,把施工方、甲方弄烦了不好处了,有时在现场厅不好解决的。仅个人意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