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的劝说下,我放弃了五险,签了合同。公司每个月补助100元。这样做合法吗

如题所述

不合法,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不能以任何的方式规避这一义务,即使签订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的书面承诺也是无效的,因为社保不是完全直接上交给劳动者的。
法律分析
须给职工缴纳社保是国家对企业的硬性规定,如果不缴纳就是违法了,企业要受到惩处。劳动者如果不缴纳社保,企业是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按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按时缴纳社保。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的缴纳本身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有些公司和职工协商的不交社会保险,但是把这部分的费用间接的加在职工的个人工资当中,这样的操作其实是违规的。如果职工同意其实也是非常无知的,社会保险对个人在生活当中的方方面面都有很重大的作用,必须要依法缴纳的。如果用人单位一直不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依法进行索赔。公司将面临以下后果:劳动者因为单位不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单位不交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因此造成自己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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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19
当然是不合法的,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不能以任何的方式规避这一义务,即使签订自愿放弃社会保险的书面承诺也是无效的,如果以后离开单位,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补办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3-19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的,单位必须给员工缴纳的,浙江目前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最低位397元,要是补贴100元,这样单位可以从中节省297元。
第3个回答  2011-03-19
不合法,这是违法劳动法的。
第4个回答  2011-03-19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本律师做如下解答:
公司做法不合法,你仍然可以要求公司缴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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