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房证上是母亲名字,证找不到了,我是否能继承,没有遗嘱。继承人顺序。如何办证。

如题所述

可以的,一般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追问

母亲,排第2,我有姥姥和大姨,家庭内部矛盾,证在我大姨那不给我,父亲去公证处还需要大姨和姥姥的信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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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18
这个问题需要明确几点:
首先,房产证丢了,问题不大,只需要到房管局或者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档办理有房证明就可以。
其次,你可以继承。但是要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是你父亲如果在世,房产有一半的份额是你父亲的,只有你母亲的这一半房产涉及到继承的问题。你母亲的这一半,应该由你的外祖父母、你父亲、你的兄弟姐妹和你共同继承,如果外祖父母先于你母亲去世,那就由你父亲、你的兄弟姐妹和你自己共同继承,当然如果他们宣布放弃继承权,那你母亲的这一半,全部由你一个人继承。最后办理的房产证,就是你父亲和你两个人共有这个房产,一人50%份额。另一种情况是你父亲也已经去世,那整套房产就都可以继承。应该由你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你的兄弟姐妹和你共同继承,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先于你的父亲、母亲去世,那就由你的兄弟姐妹和你共同继承,如果他们放弃,那整套房子就由你一人继承。当然,这是一般情况,还有特殊情况,比如你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兄弟姐妹中有人在你父亲、母亲去世之后去世,那就涉及到代位继承的问题。具体继承顺序可以详细咨询公证处,他们会根据你家庭的成员情况给出你最详尽的解答。
最后,关于如何办证。首先,你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凭继承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继承,取得不动产证。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第2个回答  2018-12-18
房产证找不到要挂失补证,可能需要先登报声明,具体要求咨询房产所在地房管部门
按法定继承,母亲的遗产由你父亲、你、你在世的外祖父母继承,问一下房管部门是否要求办理继承公证,之前司法部有通知,继承不需要办理公证,但是各地执行时间不一致
需要办理公证的,需要在世继承人一起办理,提供你母亲死亡证明,去世继承人死亡证明,在世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你父母结婚证,先去公证处预约,准备好所有材料再一起办理。最后拿公证书办理过户
如果房管部门不要求办理公证,所有继承人写一个遗产分割协议,直接去房管部门办理过户追问

房证在我大姨那,不给我,姥姥在,但是听我大姨的。这样也必须姥姥公正对吗

追答

对,姥姥是继承人之一
将来姥姥去世,姨舅舅可以转继承之前应该姥姥继承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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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12-18
可以的,母亲可以处理她的一方房屋产权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等情形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分配。
法定继承人以及继承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顺序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8-12-18
问下相关部门,是否可以补证?
如果可以,就好办了。因为有关部门都有档案,你就可以轻松的拿到证明了~……
去多问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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