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申请一定要在企业注册地么

我今天去劳动仲裁地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结果被法官拒绝了,说公司的注册地在另外的区,让我去另外的区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不一定需要向企业注册地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按照目前法律的规定,劳动仲裁裁决书的执行由被执行人的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的住所地主要指的是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只有在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时,才向其注册地或者登记地申请执行,因此,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申请不一定需要向企业注册地的法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生效调解书、裁决书的执行】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劳动仲裁生效的调解书、裁决书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因此对于公司的执行若能确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应当向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只有在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时,才向其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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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2-13
一般来说是这样的。除非上一级法院指定某个下级法院协助执行,否则就只有到企业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实这都是一样的,只要有仲裁庭的裁定书,执行是没有问题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3-01
按民诉法的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3个回答  2021-12-13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申请不需要在企业注册地。
劳动仲裁可以在公司注册地或者实际工作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1、涉及劳动报酬的争议是可以申请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仲裁须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到劳动仲裁部门领取、填写、并提交申请书;
2、申诉书要用钢笔填写,一式两份,要写明争议时间、事实和理由。并注明填写日期、本人通信地址,字迹工整、文字简练;
3、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