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是按一年一个月赔偿还是一年两个月赔偿?五月份公司发了一条解除劳动合同的信息但是因为协商不了就让继续上班,6月1号公司出了书面通知,并拒不赔偿。申请劳动仲裁后公司找人协商,说我们提的要求过分公司肯定不能满足,我们提了几点,包括发放拖欠了70几天的四月份五月份工资,双倍赔偿,未提前通知一个月也有一个月的赔偿,以及加班费,这些合理吗
意思就是公司这样直接下通知说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每年两个月的赔偿金的吗?比如我上三年班公司要赔偿6个月,没有提前通知的那一个月就不可以要对吧?那加班工资呢,合同上面签的44小时每周,实际每周只休息了一天。有考勤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