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计划成本法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1、9月10日,购进原材料一批,计价款10000000元,货款未付(计划成本10030000元)
2、9月16日,购进原材料一批,计价款12000000元,货款已付(计划成本12040000元)
3、该企业存货采用计划成本法,本月初原材料余额为1300000元,本月共发出原材料2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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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计划成本法编制有关会计分录,主要有:
1、采购时
借: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
2、入库时,验收入库后按计划成本计入“原材料”,两者的差额计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中核算: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
    贷: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或)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差异)
3、发出材料时结转发出材料的节约成本差异时:
  借:材料成本差异(节约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贷: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发出材料时结转发出材料的超支成本差异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材料成本差异率=(期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期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期验收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100%
  
这里和实际成本法来对比一下,商业企业和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存货的工业企业,购入但尚未入库的材料时:
  借:在途物资(实际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
  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实际成本)
    贷:在途物资(实际成本)
  由此可以得出,“材料采购”和“在途物资”核算的内容是相同的,都是企业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只是分别在不同的核算方法下使用而已。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1)借:材料采购 10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700 000
贷:应付账款 11 700 000
借:原材料 10 030 000
贷:材料采购 10 000 000
材料成本差异 30 000

2)借:材料采购 12 0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 040 000
贷:银行存款 14 040 000
借:原材料 12 040 000
贷:材料采购 12 000 000
材料成本差异 40 000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13
借:原材料10030000 贷:应付账款10000000 贷:材料成本差异30000
借:原材料12040000贷:银行存款12000000 贷:材料成本差异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