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在国内,民间探宝,合法吗?

如题所述

您好!在我国,民间探宝不合法,我国法律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出土出水文物都归国家所有。

(一)矿藏属于国家所有
矿藏,主要指矿产资源,即存在于地壳内部或者地表的,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在特定的技术条件下能够被探明和开采利用的,呈固态、液态或气态的自然资源。本法依据宪法规定矿藏属于国家所有。矿藏属于国家所有,指国家享有对矿产资源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宪法第9条第l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矿产资源法第3条第1款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1995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整顿矿业秩序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的通知》中规定:"矿产资源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1994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3条中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一些具体的矿产行政法规规定了一些矿产的所有权。如1994年12月国务院发布的《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第3条第1款规定:"煤炭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煤炭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1993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石油资源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1982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第2条第l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大陆架以及其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资源管辖领域的石油资源,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1990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盐业管理条例第3条中规定:"盐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盐资源实行保护,并有计划地开发利用。国家鼓励发展盐业生产,对盐的生产经营实行计划管理。"1982年8月国家经委委发布的《关于重新颁发天然水晶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项规定:"水晶矿产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属全民所有。依附于土地的水晶资源,不因土地所有权而改变其全民所有的性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开采。"
国家对矿藏的所有权可以有多种行使方式。民法通则第81条第2款规定:"国家所有的矿藏,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开采,也可以依法由公民采挖。"矿产资源法第3条中规定:"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矿产资源法第4条第l款规定:"国家保障依法设立的矿山企业开采矿产资源的合法权益。"依照规定,民事主体可以依法取得开发和经营矿藏的权利,其性质为采矿权。取得该权利后,通过开发和经营矿藏取得对矿藏的所有权。民事主体取得采矿权并不影响国家的所有权。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但该采矿权与对矿藏的所有权不同,前者是他物权,后者是所有权。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水流属于国家所有
水流,指江、河等的统称。此处水流应包括地表水、地F水和其他形态的水资源。
本条规定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指国家享有对水流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水法第3条第l款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水流是我国最宝贵的自然资源之一,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只有严格依照宪法的规定,坚持水流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才能保障我国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满足各方面对水资源日益增长的需求,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海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的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这是一个空间资源的概念,是对传统民法中"物"的概念的延伸与发展。内水,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至海岸线的海域。领海这个概念是随公海自由原则的确立而形成的,它是指沿着国家的海岸、受国家主权支配和管辖下的一定宽度的海水带。本条明确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海域使用管理法第3条第1款中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长期以来,在海域权属问题七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的现象。个别地方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擅自将海域的所有权确定为本地所有或者某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用海单位在需要使用海域时直接向乡镇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购买或者租用;个别乡镇竟然公开拍卖海域或者滩涂;有的村民认为,祖祖辈辈生活在海边,海就是村里的。这些认识和行为,不仅导致海域使用秩序的混乱.而且严重地损害了国家的所有权权益。因此,法律明确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海域属于国家所有,指国家享有对海域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不仅能正本清源,纠正思想上的错误认识,而且有助于树立海域国家所有的意识和有偿使用海域的观念,使国家的所有权权益能在经济上得到实现。
(四)出土出水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来源是地下(或水下)出土(或出水)文物,还是传世文物。如果是前者,肯定为国家所有,盗掘、偷窃等手段得来的出土文物没有任何法律保护其所有权。
地下文物归国家所有,在近代现代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如1930年国民政府公布的《古物保存法》规定:“埋藏地下及由地下暴露地面之古物概归国有。”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5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发的《古文化遗址及古墓葬之调查发掘暂行办法》中规定:“凡地下埋藏及发掘所得之古物、标本概归国有。”1961年3月4日国务院公布的《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一切现在地下遗存的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在以后的法规和法律中不断重申、完善这方面的规定。《文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民间探宝,无论用什么方法探宝,都离不开矿藏、水流、海域和出土出水文物的范畴。“探”到的任何“宝”都归国家所有,一旦有人想据为己有,就触犯了国家法律,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所以,在我国,民间探宝是不合法的。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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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03
中国私人干什么都不合法,你挖个千年屎也是国家的
第2个回答  2017-07-31
探合法,挖也合法,但是你拿就不合法了
第3个回答  2019-05-12
我是国家的,我探的宝贝也是国家的,我暂时给国家保管
第4个回答  2017-07-31
不合法,一切资源都是国家的追问

不合法,那也不违法吧,是不是和法律打了擦边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