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年期妇女还需要避孕吗?

如题所述

更年期妇女,多有月经紊乱现象,不易掌握排卵期,有人认为更年期的月经常常是无排卵型月经,不排卵,就不会怀孕,所以就不用避孕。这种想法不够全面,更年期妇女,尤其是绝经前期,月经正常或不正常,排卵或不排卵,只是不易掌握而已,偶然排卵,就可以有意外怀孕。所以,更年期妇女要避孕,而且不宜采用安全期避孕,否则就会不安全。

药物避孕:

常用的避孕药物皆为雌、孕激素结合物。品种有:(1)短效口服避孕药;(2)长效口服避孕药;(3)长效避孕针;(4)皮下埋植避孕;(5)含避孕药的外用工具。各类避孕药之间的差别,不外乎雌、孕激素比例的不同,以及合成激素结构上的差异,因而所产生的副作用也不相同。因此,在选用避孕药剂时,应按个人的具体差异而定,以求达到效率高而副作用小。国内普遍应用的是短效口服避孕药。此类避孕药有避孕一号、避孕二号和复方18~甲,其用法都是从月经来潮当天算起的第5天开始,每晚服一片,连服22天,待下次月经来潮,重复周期服用。

更年期的妇女常有月经紊乱,易发生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偶有排卵,也可怀孕。而更年期采用口服避孕药,既可避孕,又能调整月经周期,可达到治疗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的目的,一箭双雕。但更年期妇女必须排除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和恶性肿瘤等更年期常易患的疾病,因为避孕药会触发或加重这些病症。还要注意服药期间有否出现不正常的阴道出血,如流血过多,应找医生咨询和看病,及时给予处理,必要时可考虑刮取子宫内膜,送病理检查,以排除子宫内膜病变的可能,这样也可达到止血的目的。如已绝经,应及时停用口服避孕药。为防止长期服药导致卵巢功能早衰,45岁以后的妇女不宜继续服用避孕药。

工具避孕:

常用的避孕工具为宫内避孕器,或称“避孕环”。它是目前应用较广的避孕方法之一。放置宫内节育器最常见的副作用,主要是子宫出血及下腹痛或腰痛。子宫出血主要表现为月经量增多,出血时间延长,或少量不规则出血,这些多能经治疗而恢复正常。

更年期的妇女如已出现月经紊乱,不宜放置宫内节育器,以免引起子宫出血而混乱原来月经紊乱的征象,延误正确诊断和治疗。已经放置宫内节育器的更年期妇女,如无症状,可继续带器到绝经期。待绝经后半年到一年应予取出,因为绝经后短期内,个别妇女还偶有怀孕的可能,所以不能刚一绝经就立即取出;而绝经一年后,由于生殖器官萎缩,子宫缩小,常发生节育器嵌顿、异位导致取出困难,甚至发生子宫损伤。所以,绝经期取环应选择在绝经后半年到一年为宜。有人因取环困难和痛苦而不予取出,或认为带环多年无不适而终身带环,这些都是不妥的。更年期妇女已放置宫内节育器,出现不规则阴道出血者,或检查发现有生殖器肿瘤者,应及时取出,同时刮宫作病理检查,以排除子宫内膜病变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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