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料因:即事物所由产生的,并在事物内部始终存在着的那东西,来源于以泰勒斯为首的米利都学派以及留基伯和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
2、动力因:即那个使被动者运动的事物,引起变化者变化的事物,来源于赫拉克利特的“火”和恩培多克勒的“爱憎说”。
3、形式因:即事物的原型亦即表达出本质的定义,来源于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数”和柏拉图的“理念。
4、目的因:即事物“最善的终结",可追溯到巴门尼德的“存在”和阿那克萨歌拉的“理性”。
通过对古希腊自然哲学发展的历史回顾,亚里士多德指出:“人们似乎都在寻找我在《物理学》中指明的诸原因,我们再也没有找到过其它原因。但是他们的研究是模糊的;他们有些象是说到了,又象全没说到。”
扩展资料
四因说的哲学:
1、亚里士多德本人看中的是物体的形式因和目的因,他相信形式因蕴藏在一切自然物体和作用之内。开始这些形式因是潜伏着的,但是物体或者生物一旦有了发展,这些形式因就显露出来了。
2、亚里士多德认为,物体或者生物一旦有了发展达到完成阶段,其制成品就被用来实现原来设计的目的,即为目的因服务。
3、他还认为,在具体事物中,没有无质料的形式,也没有无形式的质料,质料与形式的结合过程,就是潜能转化为现实的运动。这一理论表现出自发的辩证法的思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四因说
王东岳讲哲学-030西方哲学思想的四因论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