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不是固定的,可以是任何人,主要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那么当法人代表有什么好处呢?首先,法人代表是指根据法律,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其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权利和义务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因此,法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做出的行为视为法人的公司行为,由法人对外承担责任;其次,当法人代表,获得法人授权后,可以更方便的对外进行经济活动,促进公司发展;再次,当法人代表,可以掌握一定的话语权,在处理一些紧急事项时,可以代表法人做出决策;最后,本律师还是提醒一下大家,虽然当法人代表存在很多便捷之处,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挂名法人代表的好处:
1、法人代表可以代表公司行使职权
2、法人代表具有签署法律文件的权利
3、法人代表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4、股票由法人代表签名,公司盖章。
5、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6、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7、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挂名法人代表的坏处:
“挂名”法定代表人的存在为企业后续运营埋下了违法责任追究隐患。对担任“挂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言,要面对较大的法律风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在税务方面的风险主要包括:
1、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除法人(指的是企业、公司)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个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被阻止出境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3、被公示及联合惩戒的风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4号)规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中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经法院判决确定的实际责任人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并对办法公布的当事人由相关部门依法对其采取联合惩戒和管理措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税收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33号)规定,对涉及严重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将向社会进行公示,按照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4、被限制任职资格的风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16号)指出:将逐步建立全国非正常户法定代表人数据库,提供各级税务机关查询,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证件办理税务登记、涉税资格认定和骗购发票等违法行为。
5、其他风险。对税务部门来说,“挂名”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给税务部门追缴税款、追究企业违法犯罪责任造成了困难。“挂名”法定代表人不配合、不担责、无法第一时间找到企业实际经营人、实际经营人提前走逃等情况,遇到此类情形,追缴税款成功的可能性很小,将大大增加国家税款流失率,同时,也不利于维护税法的严肃性以及建立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因此挂名法定代表人有很大的潜在法律风险。当遇到别人邀请你担任挂名法定代表人或者挂名股东时,应当谨慎对待,不要因为碍于情面,或者贪图一点钱财,而将自己置于风险重重的位置。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并不一定是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等实际股东,实际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会推举非股东担任董事,并通过董事会委任非股东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或总经理,最后由公司章程来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我国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具体有以下这些: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8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典型的案例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产生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